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6年5月28-30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6年5月31-6月1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毕节市第四实验高级中学内(毕节工业学校老校区实验楼[七星关区双树路22号]五龙桥附近)纳雍县所设报名点现场审核确认。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县级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户籍证明材料)。
(2)相应教师资格证。鉴于我省每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在当年7月中旬才结束,考生(应、往届)可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申报表、教师资格全国统考合格证书(非师范专业)、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但要求岗前培训时须提供相关教师资格证。
(3)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或学校有效证明)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
(4)填写好的《贵州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一个月以内)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电子照片一致)。
(5)“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
(6)已婚人员必须提供《纳雍县2016年报考“特岗计划”已婚人员婚育状况审查表》(见附表3)。
2.资格初审
报考者经县教育局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考试资格。
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后,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并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报市教育局。6月6日后,省教育厅在贵州教育网公示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并公布各地提供的考务安排,供报考者查询。
3.获取准考证和查询考务安排
6月13日后,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可在“贵州教育网”查询具体考务安排,并在“贵州教育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4.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以100分计,并按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面试不合格者不参与录取。
(1)笔试。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70分,教师综合素质30分。
笔试内容:
报考初中和小学岗位的(不分学段),专业知识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音乐、美术、体育、政史类、生化类命题。其中报心理健康学科的考生考政史类试题;报考生物、化学学科的考生考生化类试题。专业知识含高中(中师)至大学阶段专业基础知识,以大学阶段知识为主。教师综合素质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大专阶段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5年9月至2016年5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考学前教育试题。专业知识主要为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所学知识;教师综合素质包括幼儿教师职业道德修养、2015年9月至2016年5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笔试时间:6月18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毕节市七星关区(具体考场安排见6月15日前公布在毕节教育网和毕节市教育局网的信息),第一志愿报考我县的考生必须同时持准考证、二代有效身份证到毕节市七星关区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与面试人员名单公布:笔试成绩由市教育局统计汇总,并按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的1:2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考生可于6月27日后在贵州教育网、毕节教育网和毕节市教育局网及毕节市教育局公示栏查询笔试成绩及第二阶段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考场安排情况。
(2)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者须于6月23日后登录毕节教育网和毕节市教育局网查看第二阶段面试方案。面试前须接受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复审须提供报名时所交材料的原件。面试的具体办法和评分标准与第一阶段相同,具体事宜见届时公布在毕节教育网和毕节市教育局网的通知。
5.体检
市教育局根据我县第二阶段“特岗计划”招聘数,分报考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数的1∶1.5比例确定(当考试人数低于招聘数时,则全部进入体检)。体检在市教育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及地点见届时公布在毕节教育网和毕节市教育局网的通知。
6.录取、签约
录取须在面试和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分类别(指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级“特岗计划”)、报考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签约时间及地点见届时公布在毕节教育网和毕节市教育局网的通知。报考者被录取后须与“特岗计划”县签订聘任合同书。凡未签约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录取和签约工作时间、地点见届时公布在毕节教育网和毕节市教育局网的相关通知。
7.上报和公布录取签约人员名单
录取签约人员名单经省审核后于7月18日在贵州教育网进行公示。
五、岗前培训和报到
已签订聘任合同书的人员(含“硕师计划”研究生)须参加由省统一组织、市教育局具体实施的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为8月24日全天,地点见8月中旬在毕节教育网和毕节市教育局网公布的相关通知。培训合格后,由市教育局发给《2016年特岗教师报到证》,被录取人员须持《2016年特岗教师报到证》,于8月25至26日到县教育局报到,具体报到事宜见届时公布在毕节教育网和毕节市教育局网的《纳雍县2016年特岗教师报到须知》,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县教育局将依据聘用合同追究其有关责任。
六、有关要求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签约后不到岗的,县教育局将报请市教育局按有关规定予以补录。
(二)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县教育局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直至解除合同。
1.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特设岗位教师招聘的各项信息将及时公布在贵州教育网、毕节教育网和毕节市教育局网上,报考者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四)有关咨询电话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0851-85283622
毕节市教育局师范科:0857-8224396 8229479
纳雍县教育局人事股:0857-3536723
毕节市2016年“特岗计划”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将公布在毕节教育网上(网址:http://www.bjjy.gov.cn/)和毕节市教育局网(网址:http://jyj.bijie.gov.cn/),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
七、保障政策
(一)特岗教师三年连续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继续在当地留任的,我县负责落实教师工作岗位,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县级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工龄和教龄自2016年9月1日起计算。对重新择业的,我县为其重新选择工作岗位和办理户口迁移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
八、教师管理
(一)特岗教师实行合同管理,由县级人社、教育行政部门与教师签订聘任合同,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三年聘期内,县教育局负责对特岗教师管理和考核。考核每年进行一次。
(三)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特岗教师,将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四)特岗教师的户口须迁到纳雍县教育局,个人档案必须在报到前提交纳雍县教育局档案股。
九、组织领导
为确保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纳雍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事宜。
十、监督投诉
省教育厅和市、县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应聘者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省教育厅或市、县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省教育厅纪检监察室投诉电话:0851-85282945
中共毕节市纪委第五纪工委电话:0857-8248955
中共纳雍县纪委第五纪工委电话:0857-3679799
本方案由纳雍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纳雍县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学科教师指标分配表
贵州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rar
纳雍县2016年报考“特岗计划”已婚人员婚育状况审查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