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星关区2016年第三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黔人社厅发〔2013〕1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七星关区编办核准缺编情况、七星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岗,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毕人社复〔2016〕132号),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七星关区2016年第三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招聘方案》。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详见《毕节市七星关区2016年第三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招聘专业按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设置。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学历学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4.年龄: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4月1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4月15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截止到2016年9月30日能提交招考职位所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的人员;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止2016年3月29日仍在岗的特岗教师;
2.截止2016年3月29日仍在服务期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和正式聘用后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3.截止2016年3月29日仍在岗的七星关区机关或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或各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9.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㈠发布招聘公告时间:2016年3月29日——2016年4月12日。详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bjqixingguan.gov.cn/)或七星关区教育网(网址:http://61.189.240.76/eduman3/)。
㈡报名时间:2016年4月14日-2016年4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㈢报名地址:七星关区教育局(原毕节进修学校)
㈣报名办法:
1.报名时需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016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或学校证明、在校期间中学教育学及教育心理学成绩合格的有效证明及2016年申报初中教师资格证证明、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截至2016年9月30日前未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将自动取消其应聘资格),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4张。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请报名时提供加分印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招聘方案》,下载并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用A4纸打印出《报名表》(只收打印表)。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由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组织,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对照《招聘方案》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提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4.所有职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协商改报单位同意后,负责考务的部门给予改报其他职位.本人自愿放弃报考需要退费的,经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同意给予退费。改报职位和退费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2日。
5.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6.按有关规定收取考务费100元/人。
㈤加分公示
加分公示时间于2016年4月24日在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bjqixingguan.gov.cn/)和七星关区教育网(网址:http://61.189.240.76/eduman3/)上公示。
㈥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6年4月28日-2016年4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考生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收据到报名处领取。
五、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笔试科目:所报职位对应科目,考试内容为中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所报学科初高中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6年4月30日。具体时间安排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取消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零分考生面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