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上街区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0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教师40名,其中:
1.中学教师10名
语文2名,数学3名,化学1名,生物1名,计算机3人。
2.小学教师30名
语文13名,数学6名,英语3名,体育4名,音乐2名,美术2名。
二、招聘资格和条件
(一)招聘资格
1.2015年、2016年毕业,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2.在职公办学校优秀教师。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
2.年龄30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者年龄可放宽至35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职教师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4.教师资格要求:
报考高中教师,应具有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报考初中教师,应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报考小学教师,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5.学历要求:
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6.普通话等级要求:
需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语文学科需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考试办法
1.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不低于1:5,低于1:5比例时,经上街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最低不低于1:3。降低比例后仍未达到的,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上街区政府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公布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二)报名及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不得替代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13日—5月15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上街区教体局三楼303、304室(上街区中心路与汝南路交叉口北30米路西)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201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毕业证者,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且必须于7月31日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应涵盖该考生将要取得的毕业证书的内容和教师资格证书的内容,并加盖学校学籍管理专用章);留学回国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教师资格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1寸同底版彩色照片3张;在职教师报名时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注意事项
(1)报名资格审查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员缴纳考务费:按每人30元/科。
(2)报名者于2016年5月19日—20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报名缴费凭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3)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岗位以教师资格证上认定的任教学科为准,所学专业不作为报考岗位的依据。
(4)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参加郑州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需在报名期间提交项目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须地市级项目主管部门加章)及“大学生村干部”合同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