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民族中学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
为加强毕节市民族中学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民宗委同意、市编办核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毕人社复〔2016〕180号),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5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毕节市民族中学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招聘方案》。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详见《毕节市民族中学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招聘专业按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设置。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如教师资格证件尚在办理中的需提供具备申报教师资格证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承诺于2016年7月30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语文学科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4.年龄: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4月2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4月25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胜任招聘岗位的良好职业道德素养、学科专业知识、教学技能水平和身体、心理素质,热爱民族教育事业;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截止2016年4月7日仍在岗的特岗教师;
(三)截止2016年4月7日仍在服务期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和正式聘用后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四)截止2016年4月7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6届毕业生;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六)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七)在各级公务员招录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八)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九)截止2016年4月7日尚在试用期内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十)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十一)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程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或219.151.4.99)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于2016年4月24日9:00—4月27日16:00以前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选择“各地州市入口”后再选择“毕节市入口”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
2.报考人员根据所报职位要求,仔细阅读和填写《毕节市民族中学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并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审核未过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需进行报名确认操作。点击“报名确认”按钮后,审核单位才能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若不进行报名确认,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前不进行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名确认后,报考信息将不可再修改。
报名者必须认真阅读《招聘方案》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和《职位表》(附件1)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3.职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职位计划减少或取消的情况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www.bijie.gov.cn)公布。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工作人员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不符合改报条件的,及时办理退费手续。提交书面改报申请的时间为2016年5月1日9:00至16:00。
4.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其他信息有误的,须本人向招聘单位书面申请,经招聘单位同意后由市人社局考试中心统一修改。
5.2016年4月27日16: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16年4月28日16: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招聘单位在4月29日16: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电话通畅。
6.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要求。资格初审由招考单位负责。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表》后48小时内审核完毕。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信息须为本人真实情况,若有虚假、遗漏、错误,责任自负),对照《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经资格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经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向本人说明理由。资格初审时间为2016年4月24日9:00—4月29日16:00。
2.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选择“各地州市入口”后再选择“毕节市入口”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报名费,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时间为2016年4月24日9:00—4月30日16:00。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3.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请于2016年5月16日9:00—2016年5月19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选择“各地州市入口”后再选择“毕节市入口”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0857-8222949)。
政策咨询电话:毕节市民族中学,联系电话:0857-8304017
五、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笔试类别及科目: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考试范围以《考试大纲》为准。各职位考试类别详见《职位表》。
笔试时间:2016年5月21日上午。
考试时间 |
科目名称 |
分值 |
考试时长 |
8:30-10:00 |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
150分 |
90分钟 |
10:00-12:00 |
综合应用能力 |
150分 |
120分钟 |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