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推动我县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招聘农村幼儿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范围及名额
具有榆社县户籍的未就业人员,符合招聘条件,均可报名参聘。
招聘名额40个,其中:从大中专毕业生中招聘30名(幼师毕业生招聘20名、其它大专以上毕业生招聘10名);从现在职的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和长期代课教师中招聘10名。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要求: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幼儿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安心农村教育工作。
2、学历、教师资格及年龄要求:
(1)具有幼儿以上教师资格, 2002年12月31日前开始,在本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连续任教至今的民办教师。
(2)1966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幼儿以上教师资格,2002年12月31日前开始在本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连续任教至今的长期代教。
(3)1976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幼儿教师资格的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校毕业生。
(4)1981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小学以上教师资格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院校毕业生。
3、具有从事幼儿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专业知识,能胜任幼儿教学工作。
4、身体健康。
5、服从组织分配。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平等竞争,择优聘用,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分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及聘用三个阶段进行。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将通过媒体渠道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并及时公示每一阶段结果。
1、报名及资格审查
参聘人员于2012年4月25日前到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教科局)报名,填写《榆社县招聘幼儿教师登记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薄原件、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4)县人才中心出具的大中专毕业生未就业证明;
(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照片4张;
(6)户籍所在乡(镇、城管委)计生办(已婚人员)、派出所有关遵纪守法证明。
(7)民办和长期代课教师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工资表原件复印件(每年二个月,上下半年各1个月,提供单位负责人和承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现工作单位关于工作经历的审核报告(单位一把手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县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领导组组织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招聘资格。
2、笔试面试
(1)笔试
报名结束后,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统一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法规(20分),包括:《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幼儿教育学、心理学(40分);数学(30分);语文(60分),总分150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以身份类别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面试时间为每人20分钟,面试内容为基本素质展示,分三大项:①“讲”;②“乐器、视唱、舞蹈(任选一项)”;③“简笔画、泥工、纸工(任选一项)”。“讲”时间10分钟其它两项时间各5分钟。每项分值50分,总分值150分。面试标准及办法另定。
(3)招聘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3、体检及录用
根据招聘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以身份类别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并组织初选人员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以身份类别按招聘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确定初选人员时,如出现招聘总成绩一致的情况,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者优先,如都具有或没有幼儿教师资格,学历高者优先。
体检工作结束后,领导组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七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县人社局、教科局、编办、财政局统一办理聘用手续。所有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入编手续。
四、时间安排
4月20日——4月25日 宣传发动报名、资格审查
4月28日 笔试
5月 3日—— 5月9日 面试
5月10日——5月15日 体检聘用
五、组织领导
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实施,成立县招聘农村幼儿教师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科局。招聘工作在县招聘工作领导组领导下,由招聘工作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1、领导组:(略)
3、咨询电话:
县教科局:6621523
县人社局:6626529
监督电话:
县教科局:6623910
县纪检委:6622901
六、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农村幼儿教师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七、本实施方案由县招聘农村幼儿教师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榆社县招聘农村幼儿教师工作领导组
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