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晋中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为进一步充实教师队伍,提高教师整体素质,经县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初中、小学、幼儿教师。
一、招聘名额及性质:
本次共招聘教师128名。
1、灵石一中招聘16名。语文3名、数学6名、英语1名、生物1名、政治1名、历史2名、地理1名、体育1名。
2、小学、初中招聘70名。语文13名、数学13名、英语13名、体育5名、物理3名、化学2名、政治2名、历史2名、地理2名、生物2名、音乐5名、美术5名、计算机3名。
3、幼儿教师42名。其中:灵石一幼10名,灵石三幼20名。乡镇中心园12名。
4、灵石一中、小学初中教师为全额事业人员,幼儿教师为合同制人员(工资参照全额事业人员标准执行,由县财政全额负担)。
5、本次招聘的合同制幼儿教师,待幼儿教师编制下达后,不再另行组织考试,按事业人员招考有关规定录用为全额事业人员,并办理入编手续。
二、招聘条件和范围: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遵纪守法,具有奉献教育事业的精神。
2、专业知识扎实,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3、身心健康,五官端正。
4、高中教师: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小学、初中教师: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幼儿教师: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或初学历为全日制中专后学历为大专以上。
5、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或2011年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2011年的师范院校毕业生持所在院校出具的教师资格证明)6、户籍不限,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办法
1、笔试①、凡参加报名的考生要统一参加笔试,满分为100分。高中教师考试内容为:所报学科本科内容占90%,教心学占10%;;小学、初中教师考试内容为:所报学科大专内容占90%,教心学占10%;幼儿教师考试内容为:本专业大专内容占90%,教心学占10%。
②、笔试采用闭卷方式。
③、笔试时间120分钟。
2、讲课答辩(方案另定)参加讲课答辩的考生按学科招聘录用名额的1:2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讲课答辩总分为100分(其中讲课90分、答辩1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讲课答辩成绩×60﹪。
3、体检参加体检考生按学科招聘录用名额的1:1比例,根据学科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标准按《晋中市事业单位录用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所短缺的名额,按学科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公示、录用。
①、体检结束后,张榜公布拟录用人员名单。同时,由人社局、教育科技局、编办进一步复核档案及有关资格。公示和复核无异议的灵石一中、小学初中教师由灵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手续。幼儿教师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
②、录用的初中、小学教师全部分配到农村中小学任教,五年内不得提出调动。
③、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不称职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报名要求及时间
1、报考幼儿教师者,只能选择报考灵石三幼、灵石一幼或乡镇中心园三类学校中的一校。报考高中,初中、小学教师者,只能选择一个学段报考一个学科。
2、报名人数不达所招聘名额的1:3时,相应缩减招聘计划。
3、凡符合报名条件者报名时须带:
(1)报到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同底一寸彩照四张。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人社、教育、公安部门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查。
5、报名时间: 2011年8月4日至8日。
6、报名地点:灵石二中咨询电话:7618614 7623621
灵石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
二〇一一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