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相同岗位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下的,面试人选按1:3比例;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其中招聘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该考生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在准备室准备4分钟后,进入面试室进行面试,面试时间4分钟,面试成绩100分。
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确定入围人员: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专业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入围人员。同一学科考生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依次确定入围人员。
5、考察体检:
对确定入围人员进行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6、公示签订就业协议: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昌邑市教育信息网、昌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主选择就业岗位。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选岗人员须具备与岗位相应的学历及教师资格证。选择就业岗位的毕业生须在规定期限内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7、聘用:
聘用人员报到后,与协议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列入正式事业编制,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应待遇。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设立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因考录、调动等原因离开聘用单位的,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昌邑市教育局、昌邑市人社局共同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未尽事宜,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有关要求执行。
欢迎广大师范毕业生参加招聘会,并及时关注昌邑市教育局信息网(www.chyjy.gov.cn)、昌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cysrsj.gov.cn)网站公布的有关信息。
咨询电话:昌邑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36-7217052
监督电话:昌邑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36-7211558
附件:昌邑市2016教育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昌邑市教育局
昌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5日
附件:昌邑市2016教育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