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切实做好2016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等规定,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专业匹配、人岗相适原则。
二、招聘名额
2016年全区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863名,其中:中小学教师820名,医疗卫生系统1042名,其他事业单位1501名,中小学校特岗教师1500名(特岗教师招聘公告另行发布)。
三、招聘范围
(一)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范围、条件等详见《2016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处分期间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或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调查、审理期间的;
5.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6.宁夏定向培养生、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2016年7月31日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不能报考;
7.现役军人;
8.自本人报名之日(含当日)后辞职、辞退、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9.应聘者不得报考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10.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三)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和资格条件;
(四)年龄35岁以下(198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40岁以下(197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特殊岗位除外;
(五)身体健康;
(六)报考免笔试岗位,硕士、博士研究生必须是普通高等院校毕业;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上述条件外,报考者还应当符合《2016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各招聘岗位设置的相关资格条件。
五、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面向社会公布本次招聘的岗位、名额、应聘条件及招聘方式和程序等。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宁夏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nxpta.gov.cn),点击首页“网上报名”后,选择“2016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报名系统。
2.报名时间。报考者于2016年4月11日8:30至4月15日18: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报考者须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3.报名程序。
(1)用户注册。用户注册是报考人员进行报名时必备的环节,只有注册成功后才能进行网上报名。注册前请务必认真阅读《网上报名协议》和《注册须知》,姓名和身份证号须填写本人真实信息并核对无误,注册时请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2)上传照片。报考人员网上注册完成后,须上传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通过并自动生成的照片。“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请在宁夏人事考试网首页“下载中心”中下载,解压后请认真阅读readme.doc文件。
(3)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报考者应按照要求完整、真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否则系统将无法提交考生报名信息,招聘单位无法进行审核,责任由考生自负。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提供虚假错误加分信息的招聘者,取消招聘资格。凡因个人漏填加分信息而未享受加分政策的,不再加分。招聘者必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信息,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填报虚假信息隐瞒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并根据违规事实,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4)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审核单位应在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一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报考者在提交完整报名信息一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是否通过。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且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考生视为弃考。资格初审工作由各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的师范类考生,可以兼报“特岗教师”招聘,但报考的岗位考试科目必须是同学段(级别)、同学科。
(5)网上缴费。参加笔试岗位的报考者初审合格后,最迟应于2016年4月17日18:00前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缴费,报考费每人100元,免笔试岗位(招聘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报考者不缴报考费。
(6)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按照属地原则于4月15日18:00前到所在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减免报考费手续,区直部门、银川市考生到宁夏人事考试中心(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40号,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一楼西面服务大厅)办理减免报考费手续。到现场办理有困难的考生,可委托他人持相关证明材料代办。逾期不再办理。
(7)结果确认。参加笔试岗位的应聘者办理了缴费手续后,报名结果即被正式确认;免笔试岗位(招聘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应聘者通过资格初审后,报名结果即被正式确认;农村特困大学生或城市低保人员通过减免报考费申请后,报名结果即被正式确认。报名结果被正式确认后,不允许再调整报考岗位。2016年4月17日18:00前未缴费的报考者,视作放弃报考。农村特困大学生或城市低保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办理减免报考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报名结果被确认的应聘者,笔试前一周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丢失准考证而影响参加笔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8)笔试开考比例达不到3:1(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意见,报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减少招聘名额或者取消招聘岗位。减少招聘名额或者取消招聘岗位的有关事项由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报名网站进行公告。被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没有符合条件改报岗位的,报考费由考试中心退还本人。对面向在宁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三项目”人员招聘的岗位,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按实际应聘人数参加笔试。
(三)笔试
1.笔试科目与内容。基于事业单位不同岗位对人的能力素质有不同要求,事业单位笔试科目分为五个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综合管理类、社会科学专技类、自然科学专技类、医疗卫生类笔试科目均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分值各150分,总分值300分;中小学教师类(D类)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基础理论和学科专业知识,分值为300分。
(1)综合管理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主要测查应试人员从事管理工作密切相关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综合管理类《综合应用能力》,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的管理角色意识、分析判断能力、计划与控制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2)社会科学专技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主要测查与事业单位人文社科类专业技术岗位密切相关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识判断、言语运用、数量分析、判断推理、综合分析等;社会科学专技类《综合应用能力》,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的阅读理解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调查研究能力、文字表达能力。
(3)自然科学专技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主要测查与事业单位自然科学类专业技术岗位密切相关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综合分析等;自然科学专技类《综合应用能力》,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的阅读理解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数据加工能力、文字表达能力。
(4)中小学教师类包括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类,考试内容为教育综合基础理论和学科专业知识。
(5)医疗卫生类,划分为中医临床、西医临床(含口腔、医学检验、康复)、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含医学影像)、公共卫生管理(含卫生检验)六个类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主要测查与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分析、策略选择等部分;《综合应用能力》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综合运用医疗卫生相关知识和技能,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应试人员应根据报考岗位选做相应类别的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