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潍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的《市教育局等五部门关于市区引进高层次教育管理人才的意见》(潍办发〔2013〕31号),中共潍坊市委高新区工委、潍坊高新区管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潍高发〔2014〕13号)文件精神,潍坊高新区拟引进部分事业编制优秀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规记录;
(三)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
(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五)须为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教师,且有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评定的名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优秀班主任(十佳班主任)等业务称号,年龄在40周岁(1974年7月1日后出生)以下;
(六)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它学科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7月21日—25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潍坊高新区健康东街6699号第二孵化器主楼1129室。
(三)需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及证件:
1. 登录“潍坊高新区教育网”《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5年公开引进事业编制优秀教师公告》专栏,如实填写并打印《潍坊高新区引进事业编制优秀教师报名表》2份;
2. 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业务荣誉原件及复印件2份;
3. 2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贴报名登记表下方);
4. 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进工作全过程,发现不符合引进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
三、面试
(一)资格审核结束后,按岗位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采取说课形式,成绩由考官当场判定,以百分制综合计算平均成绩,可保留两位小数,当场公布并经本人签字确认。
(二)考务费70元。
四、体检与考察
按照引进岗位和引进计划,根据引进人员考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体检前7日内须提供当地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调动证明。体检标准按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的,对引进人员组织资格条件复审,并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同意调动证明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并依次递补。
五、聘用程序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引进人员,通过“潍坊高新区教育网”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引进手续;对有影响引进问题的,不予引进。引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享受同类人员同等待遇;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有关面试具体时间及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事宜,将通过“潍坊高新区教育网”发布,请及时关注网站。
咨询电话:0536—8861173
201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