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建筑工程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了弥补人员不足,确保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建筑工程学校
(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郁江道61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能:天津市建筑工程学校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从事与建设行业相关专业的学历教育及培训。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招聘岗位名称:建筑专业教师、政治教师、语文教师、数学教师、计算机教师、健康教育教师、心理学教师等。
(二)招聘数量
招聘数量:见附件1
三、招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同时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2.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3.正常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5.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统一制定招聘简章,于2016年3月31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hrss.gov.cn)和天津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网站(www.tjjgjt.cn)予以发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4月12日-4月21日
报名方式:将个人简历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jianxiaobgs@sina.com,邮件名称为:姓名+专业+学历+应聘岗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4月28日
资格审查地点: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郁江道61号天津市建筑工程学校北院院内。
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相关证明文件: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复印件;
3、其他需要证明的文件(如教师资格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执业资格证书);
4、对在证书审验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者取消录用资格。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六、考试或考核
考试或考核方式:分笔试、面试。
(一)笔试
笔试方式:闭卷
笔试内容:与专业相关基础知识
笔试科目:按专业设置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郁江道61号天津市建筑工程学校北院院内。
(二)面试(面试形式为试讲)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以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参加由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共同组织试讲。试讲内容为所学专业和所授课程专业内容,如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可按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三)考核成绩的核算与发布
考核总成绩以百分为满分,笔试成绩以卷面考试成绩为准,占总成绩的40%;面视成绩以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组成的专家组集体评议结果为准,占总成绩的60%;笔试成绩加面视试讲成绩为考核总成绩。考试成绩确定后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公布全体考生成绩,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单位邮箱查询参考人员总成绩,发布时间为5个工作日,具体开始发布的时间另行确定。
七、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必要时,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二)考察
由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共同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考察,或其他情形导致的拟聘岗位空缺,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经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共同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范围一致。
(二)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确定人事关系,在签订聘用合同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公示期满一周内,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有关部门备案。对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咨询、举报投拆电话
咨询电话:60267600、举报投拆电话58393370
附件:1、天津市建筑工程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
2、招聘报名表
天津市建筑工程学校
2016年3月30日
附件:1、天津市建筑工程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