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同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我县教育工作需求实际,决定赴高校公开招聘高中教师1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供需见面、择优聘用”的原则,为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会同一中10名:思想政治教师1名、语文教师2名、数学教师2名、化学教师1名、生物教师2名、地理教师1名、英语教师1名。
会同三中7名:语文教师2名、数学教师1名、物理教师1名、化学教师1名、生物教师1名、英语教师1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综合素质高,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仪表形象好;
3、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专业高中教师资格,专业对口;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任教语文学科要求普通话水平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4月7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研究生须具备全日制硕士学位,1981年4月7日以后出生)。
4、下列人员不属报考对象:
本县在编教师及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由县教育局、人社局、编办、监察共同参与,按不低于招聘计划1:3的比例组织考试,达不到比例的,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调整招聘计划。
1、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7日—4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照常报名)。
(2)报名地点:湖南师范大学红楼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只填报学科。
(4)报名所需材料: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上查询的学历证明)、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免冠同底彩色1寸照片3张;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或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证明材料(2016年7月30日前提交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取消录聘资格)。
2、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面试上课方式进行。
(1)面试上课时间:4月10日面试。
(2)面试上课地点:湖南师大(具体地点待报名时通知)。
(3)面试内容及分值:上课内容为本学科高中教材内容(现场抽签决定),分值100分,准备时间45分钟,上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
(4)上课成绩的计算:按去掉1个最高分,去掉1个最低分后,综合产生的平均分为最终得分,评委当场评分、统分并宣布成绩。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为面试成绩,如面试成绩相同的加试上课测试。
4、择岗
面试结束后,分学科按面试上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成绩相同的加试上课测试),入围考生依次择岗。
五、体检与考察
1、面试结束后,根据上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成绩相同的加试上课测试)。根据上课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试行办法》和《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修正)》实施。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或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医院在长沙临时抽签确定。
3、按体检合格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国公局〔2011〕3号)文件执行。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4、因体检、考察出现空缺的,按照上课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六、公示与聘用
1、将拟聘用人员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后无异议的,经县人民政府审批,并报市人社部门备案后,由县教育、编制、人社等部门按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745-8830699、15348455941、18874508081
监督电话:0745-8823453(人社局)
0745-8852800(监察局)
0745-8826305(教育局)
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会同县教育局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