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青区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适应我区教育事业的发展,满足我区教育系统补充教师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0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2016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社会人员须具有天津市户口。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5年3月1日至1998年2月29日期间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其中,报考人员以辅修学位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辅修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学士及以上学位;
6.身体健康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取得相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可于2016年7月底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9.具有非农业户口,其中:农业户口考生可以报考,但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非农业户口,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10.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内或行政警告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查询
各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西青区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报考人员从2016年2月18日开始,可通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tj.lss.gov.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和西青人才网(www.xqrc.com.cn)查询。
三、报名与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本次考试报名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与缴费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16年2月29日9:00至3月4日18:00。
缴费时间:2016年2月29日9:00至3月5日18: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后的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相应调减招聘计划。不能开考的岗位,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16年3月10日9:00至16:00。
考试费用:报名时报考中学心理学教师、职校专业课教师、启智特教教师和面向“三支一扶”大学生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需缴纳笔试费用45元,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需缴纳笔试费用90元,进入面试的需缴纳面试费用45元。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四、考试科目、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