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华南师范大学考点)笔试成绩及资格审核公告
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华南师范大学考点)笔试已于1月12日结束。根据《2016年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告(华南师范大学考点)》的规定,现将各学科笔试成绩、入围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及资格审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及入围资格审核人员名单见附件。
注:小学美术1名考生因违反考场纪律,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相关规定,该考生笔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二、资格审核时间:2016年3月15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时。
三、资格审核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桃李园就业指导中心(广州石牌中山大道西55号)。
四、请参加资格审核人员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核(原件验后退回,复印件不予退回):
①《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报名表》(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大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贴在报名表);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③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④学业成绩单(盖有学校或学院公章);
⑤已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和本人未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就业协议书》(暂缓就业的毕业生还须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暂缓就业证明或可改派证明或报到期限内的报到证等证明材料);
⑥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⑧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
⑨珠海市内人事关系托管证明;
⑩教师资格证;
⑪代课合同书;
⑫代课证明(由所在学校校长、教务处主任签名后加盖学校及主管部门公章)。
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材料中①②③④⑤项。
暂缓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供材料中①②③④⑤⑥项。
港、澳、台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③④⑥⑦项。
国外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③④⑥⑦⑧项。
珠海市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③⑥⑨⑩⑪⑫项。
【注】资格审核合格者方能进入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以上原因所产生的空缺,可在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名单于2016年3月15日(星期二)当天以电话形式通知本人。
各学科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具体事宜于3月15日23︰30时前在香洲教育网上公布。
专此公告。
附件:
2016年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华南师范大学考点)笔试成绩及入围资格审核人员名单
珠海市香洲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3月14日
2016年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华南师范大学考点)笔试成绩及入围资格审核人员名单.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