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金湾区2015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位于珠海市西部新城核心区,东临香港、澳门。金湾区围绕“率先转型升级、打造航空新城、建设幸福金湾”的总目标,抢抓珠海西部地区发展“大产业、大交通、大城建”三大机遇,努力将金湾建设成为全市装备制造业发展的主战场、西部生态新城的核心片区,打造全国一流的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全国重要的航空产业基地和全国较大影响的新能源产业基地。金湾区已成为产业特色鲜明、生态环境优良、经济社会蓬勃发展的现代化海滨新区。
为适应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培育优质师资队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珠海市《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春季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全国普通高等教育院校2015年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2.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院校2013、2014年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3.2013年和2014年取得国外(境外)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区内公办中小学校均为区财政补助一类事业单位,被聘用者服从调配,享受政策规定的相关待遇。
拟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35名。
(一)基本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③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④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⑤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应聘人员除应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专业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年版)》进行设置)、学历学位、普通话水平等条件。详见《珠海市金湾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方式进行,即:《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确认。
网上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网上审查通过人员,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并提交报名材料复印件一份(不予退还)。
2.报名时间:2015年3月5日8:30—3月7日下午17:30。
3.报名要求:登录金湾区教育信息网的《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jwjy.net),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要求如实详细填报相关报名信息后,及时修改查询密码,并打印报名表。
(二)现场资格审查
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须本人持身份证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谈。
1.现场审查时间:2015年3月9—10日(9:00-17:00);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学生就业处(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2.资格审查将核对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条件,并根据学业成绩、专业展示和面谈表现等要素进行评分,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资格确认。按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1:15的比例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达不到设定比例时按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确定笔试人员名单。名单于3月10日24:00前,在金湾教育信息网上公布,未获笔试资格人员名单不予公布。
4.事项说明。①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足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不予开考或按实际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②根据广东省有关文件精神,现场资格确认后,符合条件的金湾区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可以选择免笔试直接面试(现场确认时须做出选择),不占其他考生按比例入围面试者名额。选择免笔试的金湾区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
5.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⑴《珠海市金湾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大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贴在报名表);
⑵身份证或户口簿、学生证;
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或教师资格证;
⑷学业成绩单(盖有学校或学院公章);
⑸有效期内的计划生育证明(由户口所在地或现暂住地的村、居委会及以上计生部门或所在院系开具);
⑹已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和本人未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就业协议书》;
⑺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⑻暂缓就业协议书或毕业院校就业指导中心开具的可改派遣(暂缓派遣)证明;
⑼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⑽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
⑾各类获奖证书。
报名表收取原件,其他材料收取复印件,按如下顺序装订:
应届毕业生提供初审材料中的⑴⑵⑶⑷⑸⑹⑾项。
暂缓就业毕业生提供初审材料中的⑴⑵⑶⑷⑸⑹⑺⑻⑾项。
港、澳、台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提供初审材料中的⑴⑵⑶⑷⑸⑺⑼⑾项。
国外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提供初审材料中的⑴⑵⑶⑷⑸⑺⑼⑽⑾项。
(三)笔试
1.时间、地点:笔试定于2015年3月11日上午9:30~11:30;地点定在华中师范大学,具体考场安排以笔试公告为准。
2.形式:闭卷形式,统一组织,主要测试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等内容。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结束后,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入围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时,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人数进行面试。若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选中最后一名有同分的,同分考生均进入面试。
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具体事宜,于笔试当天在珠海市金湾区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四)面试
1.时间、地点:面试定于2015年3月12日进行,面试考场及有关事项以面试公告为准。
2.形式: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主要测试考生教育教学能力及综合素质等内容,报考音乐、体育学科的考生还需测试专业技能,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五)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若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面试成绩仍然相同且影响到确定入围体检及考察人员或拟递补人员时,则对同分者再次面试,以再次面试的成绩确定名次。并在现场公布及金湾区教育网上公布入围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
拟递补人选的确定方法: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人员中,各岗位按考试综合成绩名次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体检及考察
体检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金湾区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因体检、考察、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拟聘资格,且不作任何补偿。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报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人事调动、聘用等手续。
七、有关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海市金湾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纪检工作人员全程监督。咨询电话:0756-7263798、7263395,监督投诉电话:0756-7263083、7263383。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 (三)有下列情形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不予递补: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 2.不服从组织调配者;3.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4.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5.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6.放弃聘用资格者;7.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三)有关珠海简介请上网浏览珠海市政府门户网(http://www.zhuhai.gov.cn/)、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inwan.gov.cn/)和金湾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jwjy.net)。
(四)报名网址(http://59.38.32.189:8086/)。
附件:1.珠海市金湾区2015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2.珠海市金湾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3.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年版)。
珠海市金湾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章)
2015年2月15日
1.珠海市金湾区2015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