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教师(广州考点)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公告
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教师(广州考点)笔试已于3月14日结束。根据《2015年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告(广州考点)》的规定,现将笔试成绩、各学科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及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注:小学体育(1)1名考生(网上报名编号3637)、小学体育(2)1名考生(网上报名编号2055)、小学音乐1名考生(网上报名编号3276)、小学美术学科1名考生(网上报名编号3906)、小学科学1名考生(网上报名编号1789)、中学体育(1)1名考生(网上报名编号0406)因“在试卷规定地方之外的地方透露个人信息”;小学体育(2)1名考生(网上报名编号2648)因违反考场纪律,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相关规定,上述7名考生笔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二、资格复审时间:2015年3月16日上午10:00-11:30时。
三、资格复审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桃李园就业指导中心顺德厅(广州石牌中山大道西55号)。
四、请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原件验后退回,复印件不予退回):
①《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报名表》(见附件,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大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贴在报名表);
②身份证;
③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④学业成绩单(盖有学校或学院公章);
⑤已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和本人未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就业协议书》(暂缓就业的毕业生还须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暂缓就业证明或可改派证明或报到期限内的报到证等证明材料);
⑥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⑧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
⑨珠海市内人事关系托管证明;
⑩教师资格证;
⑪代课合同书;
⑫代课证明(由所在学校校长、教务处主任签名后加盖学校及主管部门公章)。
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材料中①②③④⑤项。
暂缓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供材料中①②③④⑤⑥项。
港、澳、台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③④⑥⑦项。
国外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③④⑥⑦⑧项。
珠海市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③⑥⑨⑩⑪⑫项。
【注】资格复审合格者方能进入面试,各学科因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名额,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名单于3月16日15︰00前以电话形式通知本人,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截止时间为3月16日17︰00。
各学科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具体事宜于3月16日23︰30时前在香洲教育网上公布。
专此公告。
附件:
2015年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广州考点)笔试成绩及入围资格复审人员
香洲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3月15日
2015年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广州考点)笔试成绩及入围资格复审人员.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