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珠海市有关规定,我区在武汉市华中师范大学设点公开招聘小学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
招聘小学教师21名(详见附件1:《珠海市斗门区2016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职位表》),由区教育局统一调配。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2016年应届(含2014、2015年的暂缓就业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具体条件
各岗位的具体条件详见《珠海市斗门区2016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待定。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待定。
报名地点:待定。
3.报名材料(请按下列顺序装订提交,有关证书提交原件核查):
(1)2016年应届(含2014、2015年的暂缓就业毕业生):
①珠海市斗门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报名表1份(附件2)(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
②个人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贴在报名表上。
③已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习成绩单、《就业协议书》(2014、2015年的暂缓就业毕业生还须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或报到期限内的报到证、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或户口簿等复印件各1份。
④计划生育证明(由户口所在地的镇或街道办以上计生部门或所在院系计生办公室出具)。
(2)往届毕业生:
①珠海市斗门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报名表1份(附件2)(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
②个人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贴在报名表上。
③身份证或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小学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等复印件各1份。
④计划生育证明(由户口所在地的镇或街道办以上计生部门出具)。
⑤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在报名表中加盖意见。
[注]留学归国人员报考,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小组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初审的考生安排参加笔试,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具体安排,于2016年1月7日(星期四)在斗门区人力资源网、斗门区教育信息网公布(未获笔试资格人员名单不予公布)。
各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名人数的比例低于1:3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或按照1:3的比例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
(三)考试
考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素质与能力。英语、体育、信息技术、心理、科学,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音乐、美术岗位,采取先专业技能考试后面试的方式,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考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人员按照笔试或专业技能考试合格应聘者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若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最后一名有同分的,同分应聘者均进入面试。入围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时,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人数进行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