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珠海市斗门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中心幼儿园、井岸镇新堂中心幼儿园、白蕉镇中心幼儿园、斗门镇中心幼儿园、斗门镇龙山幼儿园、乾务镇中心幼儿园、乾务镇第二中心幼儿园、莲洲镇第二中心幼儿园等8所幼儿园均为斗门区新建的公办幼儿园。根据我区学前教育发展需要,现在斗门区设点公开招聘该8所幼儿园教师。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
招聘幼儿园教师69名(详见附件1:《珠海市斗门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表》),由区教育局统一调配。
招聘录用的教师实行合同制管理,月薪为3000元。按政策规定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二、招聘对象
幼儿师范专业教师招聘对象为幼儿师范类全日制应届和往届毕业生;美术、音乐、舞蹈、体育教师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和往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学前教育事业,身体健康。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具体条件
各岗位的具体条件详见《珠海市斗门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邮寄材料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可本人或委托他人或邮寄材料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每个应聘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和地点:
(1)现场报名:时间为2015年7月22-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地点在珠海市斗门区教育局五楼人事股(斗门区井岸镇朝福路178号),电话:0756-5529700。
(2)邮寄材料报名:受理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24日下午5时30分(以邮件送达签收时间为准);地址:珠海市斗门区教育局五楼人事股(斗门区井岸镇朝福路178号)。邮编519100,联系电话:0756-5529700。
3.报名资料(请按下列顺序装订提交):
(1)2015年斗门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表1份(附件2,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
(2)个人近期同底大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其中1张贴在报名表上);
(3)能证明本人符合招聘条件的有关资料,包括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核查后,原件退回本人。
以上报名材料报名时均提交复印件,现场报名的现场查验原件,邮寄报名的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供原件查验。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并与原件相符。
(二)资格审查
斗门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审核者发给准考证。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3人的岗位不予开考。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达不到招录人数3倍的,该岗位实际招录人数按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1/3确定。
(三)发放《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参考条件的应聘者,携带身份证在斗门区教育局五楼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发证时间:2015年7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素质与能力。
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若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最后一名有同分的,同分应聘者均进入面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
(1)笔试时间:2015年7月28日上午9:30-11:30。
(2)笔试地点:斗门区实验小学。
(3)笔试评卷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斗门区教育信息网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1)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五)体检及考核
1.体检。根据应聘者总成绩(60分以上)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由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有关医疗机构进行,其方法及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体检不合格者,由下一名递补。
2.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工作、学习、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情况,并进行资格复查。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斗门区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和签订劳动合同等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影响录用的,以笔试成绩高分者为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所缺名额根据需要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1.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2.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
3.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不服从组织分配的;
6.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斗门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珠海市斗门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