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会时间:2016年3月11日 上午9:00
招聘会地点:广西师范大学雁山就业指导中心
2016年,广西南宁市宾阳县16所学校(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面向区内外高校双选招聘教师76名[现已招48名,尚有余额28名,具体见《2016年宾阳县教育系统双选引进人才计划表(余额)》,欢迎各应届毕业生报名竞聘。现将招聘信息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见附件《2016年宾阳县教育系统双选引进人才计划表(余额)》(点击下载,内含《2016年宾阳县教育系统双选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2016年毕业或2015年毕业尚未正式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专业对口。
(二)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
(三)就业资格: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四)其他要求:
1.具有履职的身体、心理条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2.有比较扎实的学科理论基础知识和较强的教学能力;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有意参加考研的本科毕业生不能参加应聘,签约后在服务期内不得参加脱产提升学历(如脱产读研),否则作为违约处理。
三、招聘办法
通过多种渠道与高等院校毕业生开展双向选择招聘工作,主要方式有两种:一是由县教育局组织各招聘学校与各师范高等院校联系,达成双选意向,确定双选日期,由县双选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与招聘学校组成专家组到高校进行双选招聘;二是根据自治区、南宁市及高等师范院校发布的举办双选会信息,由县双选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与招聘学校组成专家组到举办双选会现场进行招聘人才。
四、招聘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5年11-12月,通过“教育部免费师范生就业服务网”、“广西毕业生就业网”、“广西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网”、“广西师范学院就业信息网”、“宾阳县教育信息网”以及各招聘学校网站等发布招聘信息。毕业生可根据需要向用人单位投寄就业意向材料。
(二)招聘会安排
现已确定3月11日上午9:00在广西师范大学雁山就业指导中心开展宾阳县专场招聘会。
对国家“211工程”大学或“985”工程大学等重点院校、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有意应聘我县教师岗位,但确因情况错过以上面试机会的,我县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安排在当地学校开展双选招聘会引进优秀人才。
(三)面试与签约
1.资格审查:招聘会现场接收、审验毕业生应聘材料,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应聘者须提供的材料主要有:
(1)2016年毕业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须在报名登记表中注明)、就业协议书及相关证件(学生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2015年毕业生:除提供与2016年毕业生相同的资料外,同时还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以上证件材料初审后留下复印件,退回原件。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对提供的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聘用资格。
2.面试:对应聘者资格审查合格的,择优现场组织评委组进行面试。面试形式方法由招聘学校确定,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按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每个职位按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双方达成协议后,现场办理签约手续。被录用人员须在签约单位服务5年满以上(5年内不得调动),并获得一定金额的安家费(研究生及以上、本科生县财政分别给予每人2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并根据《关于印发广西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教〔2015〕243号)精神,服务基层学校岗位教师可申请获得相关助学贷款补偿。
(四)体检与办理入编手续
签约后,组织签约毕业生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的录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经宾阳县教育系统双选招聘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报县人事调配领导小组审定后办理入编手续。所聘用的人员由县财政统一发放工资,依法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教师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