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常熟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学教师简章
根据《常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常人社规(2013)4号】文件精神,我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学教师 3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 招聘范围、对象
报名人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符合学科需求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非本市教育系统事业在编人员:
(一)常熟籍生源或常熟户籍(挂靠在常熟高校学生集体户口的不视作常熟籍)
1.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体育除外)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须取得本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2.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0年 3月11日及以后出生),学历条件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或非师范体育专业本科及以上的社会在职人员,须具有符合报考学科岗位的教师资格证。
(二)江苏籍生源或江苏户籍(挂靠在江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的不视作江苏籍)
1、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体育专业毕业生,毕业时须取得本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2、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研究生学段专业与岗位要求相符或相近的毕业生,毕业时须取得报考学科教师资格证。
(三)不受户籍限制
1、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博士研究生学段专业与岗位要求相符或相近的毕业生,毕业时须取得报考学科教师资格证。
2、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0年 3 月1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博士研究生学段专业与岗位要求相符或相近的社会在职人员,须具有符合报考学科岗位的教师资格证。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3 月11日及以后出生),学历条件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专业对口,具有符合报考学科岗位的教师资格证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夫妻分居两地,指一方已经具有常熟户籍,有固定工作,另一方是非本市教育系统的在编在职教师;父母双方都具有常熟户籍的非本市教育系统在编在职教师。
(具体详见《2016年常熟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学教师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志于从事教育事业。
2.身体健康。
3.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资格条件。
4.符合事业单位聘用回避有关规定。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与地点:
时间: 3月11日-12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地点:市教师进修学校(风和路16号〈原常熟理工学院元和校区〉)。
咨询电话:0512-52774095、52703181。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考生分别按学科进行报名,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须具有匹配专业、教师资格证。
笔试开考比例为1:3(岗位另有要求的详见“岗位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招考岗位数,直至取消该岗位。
报名者需本人到现场报名,如果到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相关资料。(验证原件,交复印件)
(1)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户籍证明、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的全部课程成绩单及有关荣誉证书。
(2)社会在职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
(3)留学生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夫妻分居两地的,另须出示结婚证书、在常熟一方配偶的身份证、户籍证明、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提供单位出具的人员身份证明(其他单位就职的提供社保缴纳清单),不在常熟的一方还必须提供学校开具的具有事业编制的在职教师身份证明。照顾父母的,另须出示父母双方同在常熟的户籍证明,子女还必须提供当地学校开具的具有事业编制的在职教师身份证明。
3.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常熟市教育系统招聘教师报名表》,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二寸照片2张,办理报名手续,并缴纳考试费100元(按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特困家庭的毕业生凭社区证明可免缴考试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