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报考静海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面试的考生,请于2012年4月9日下午13:30至4月12日上午11:30,携带本人以下证件到静海县教育局教研室(静海镇西城建设路1号)进行资格复审。
需携带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和报考职位要求的有关证明、证件(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应届毕业生携带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等)原件及复印件,并携带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复审合格者,发放面试准考证,并现场交纳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对困难家庭的考生,参照天津市报考公务员的有关规定减免考务费用。
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联系电话:022—28942848 022—68615199
静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