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文件精神,下列人员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为拟聘人员,现予公示。
一、公示期
2012年 8月13日—8月21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 点:天津保税区管委会党建工作部
通讯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66号投资服务中心
电 话:022-84906023
联系人:杨红彬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