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报名表》(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大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贴在报名表);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③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④学业成绩单(盖有学校或学院公章);
⑤已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和本人未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就业协议书》(暂缓就业的毕业生还须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暂缓就业证明或可改派证明或报到期限内的报到证等证明材料);
⑥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⑧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
⑨珠海市内人事关系托管证明;
⑩教师资格证;
⑪代课合同书;
⑫代课证明(由所在学校校长、教务处主任签名后加盖学校及主管部门公章)。
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材料中①②③④⑤项。
暂缓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供材料中①②③④⑤⑥项。
港、澳、台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③④⑥⑦项。
国外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③④⑥⑦⑧项。
珠海市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③④⑥⑨⑩⑪⑫项。
(三)笔试
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相关的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审核人员。
笔试时间:2016年3月12日,地点及有关事项以公告为准。
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审核人员具体事宜于3月14日在香洲教育网公布。
【注】不参加笔试者或笔试开考30分钟后迟到者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以下比例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
1.广州04、12、14和15学科进入资格审核人员比例为:y=6χ;
2.广州13学科进入资格审核人员比例为:y=3χ。
3.其他学科进入资格审核人员比例为:
其中:x代表招聘学科拟聘人数,y代表该学科进入资格审核人数。
若笔试考生达不到y值,则所有笔试合格考生均进入资格审核;若同一学科进入资格审核考生中最后一名有同分的,同分考生均进入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对象须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按公告规定的时间及有关事项参加资格审核,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以上原因所产生的空缺,可在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名单于资格审核当天以电话形式通知本人。
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以公告为准。
各学科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具体事宜于3月15日在香洲教育网上公布。
(五)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板书能力、语言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和仪态仪表等教师基本素质,报考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学科的考生还需测试专业技能。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面试时间:2016年3月16日,地点及有关事项以公告为准。
【注】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所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六)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面试均合格的人员,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学科入围体检及考察人员。若应聘同一学科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名次,若面试成绩仍然相同且影响到确定入围体检及考察人员时,则对同分者再次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确定名次,现场公布入围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
拟递补人选的确定方法: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人员中,各学科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递补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拟递补人选。
(七)初定拟聘用人员
3月17日召开入围体检及考察人员集体见面会,相关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后,初定为拟聘用人员。不愿意签约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所产生的空缺名额可依次递补。如公示、体检或考察结果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拟递补人员暂不签订《就业协议书》,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八)体检及考察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的规定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九)公示
考察和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将在香洲教育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十)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结果报主管机关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接收和聘用等手续。拟聘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须准确无误并能及时接听或收看短信通知,确保联系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四、其他事项
(一)未公告未尽事宜,由香洲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611503(香洲区教育局)、0756-2516832(香洲区委组织部),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611800(香洲区教育局纪检监察室),香洲区教育局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520号,邮编:519001。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聘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1.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者;2.因个人原因在毕业后半年内(2016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毕业生接收有关手续者;3.不服从组织调配者;4.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四)珠海市是珠江口西岸的核心城市,是中国的五个经济特区之一,东与香港隔海相望,距香港36海里,南与澳门陆地相连,1998年荣获联合国人居中心授予“国际改善居住环境最佳范例奖”,是中国第一个获得这项称号的城市。近年来,珠海先后获得“中国旅游胜地四十佳”、“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广东现代化科技示范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生态示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文明城市”等殊荣。两年一度的中国国际航空航天博览会、国际马戏节、一年一度的世界汽联GT锦标赛等国际盛事在珠海举办,影响不断扩大,已成为吸引国内外客商的亮点。
有关珠海简介请上网浏览:
珠海市政府门户网(http://www.zhuhai.gov.cn/);
珠海市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zhxz.gov.cn/);
香洲教育网(http://xzedu.zhuhai.gov.cn)。
附件: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报名表(http://xzedu.zhuhai.gov.cn/zpnew/)
珠海市香洲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