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为充实教师队伍,优化教师结构,经宁远县委、县政府同意,2016年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职位25个,计划招聘教师280名,各招聘具体职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宁远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教师职业道德;
3.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基本能力;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5. 具有符合应聘岗位资格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应届生尚未取得者须在毕业前取得);
6. 年龄以周岁计算,30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36周岁以下是指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其专业要求审核参照《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具体条件见《宁远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1)。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组织或参与过非法组织的;
3.近3年内受到过党(团)纪严重警告以上或政(校)纪记过以上处分的;
4.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5.近三年内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并在禁考期内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被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已被聘用为宁远县中小学校的正式教师、特岗教师;
10.招聘录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国家规定不得招录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2月15日至2月23日(即农历正月初八至正月十六日)。
2、报名地点:宁远县教育局人事股(北门街原县招待所内)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需在2016年8月1前取得毕业证书)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报名。
(二)资格审查
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初审认定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三)笔试开考比例
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能开考。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该职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对少数紧缺学科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总分100分。笔试、面试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40%、6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高中教师招聘考试由用人学校具体组织,教育局统筹安排,并会同人社、编办等部门进行监督、指导。
(一)笔试(满分100分)
1、笔试时间:2016年 3月6日(农历正月二十八)
上午9:00—11:00 。
2、笔试地点:宁远一中。
3、笔试内容: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百分制。具体内容如下:
(1)小学、幼儿教师:小学(幼儿)系列教育学、
教育心理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科合卷,各50分,满分100分)。
(2)初中教师:中学系列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科合卷,各50分,满分100分)。
(3)高中教师:高中对应学科的教材内容。
(4)职中教师:职中对应学科的教材内容。
4、笔试成绩复查: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可在3月7 日至8日由本人书面申请复查,逾期不再受理。
(二)面试(满分100分)
1、面试时间:待定(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3、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对象:
(1)所有职位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同一职位参考人员的平均分或者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进入面试。
(2)根据招聘职数按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3)如出现末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入围面试。
4、对部分紧缺学科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但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