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现将公开招聘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6年我市计划考试招聘教师共121名,其中:初中教师32名;小学教师78名;学前教育教师11名(其中机关幼儿园1名,综合成绩第一名的原则上分配该园)。(具体岗位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初中教师招聘范围和对象
(1)生源地或户籍不限,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①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或往届硕士、博士研究生;
②“985、211工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第一批录取的应届或往届毕业生;
③全日制师范类院校2016年应届师范类本科第一批录取的毕业生。
(2)永康生源或具有永康市户籍,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①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和非师范类本科第一批录取的毕业生;
②已取得与报考学科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2、小学教师招聘范围和对象
(1)生源地或户籍不限,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①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或往届硕士、博士研究生;
②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第一批录取的应届或往届毕业生;
③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2)永康生源或具有永康市户籍,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①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师范类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②已取得与报考学科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③已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与报考学科不相应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如符合以下情形的,也可以报考:
具有政治、历史、地理、社会、英语、教育学、心理学学科教师资格证书,且普通话等级考试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的可报考小学语文教师;
具有物理、化学、生物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报考小学科学或数学教师;
教师资格证上没有指明学科的,根据相应毕业证书确认。
3、学前教育教师招聘范围和对象
(1)生源地或户籍不限
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学前教育本科及以上应届或往届毕业生。
(2)永康生源或具有永康市户籍,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①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学前教育专科及以上应届或往届毕业生;
②已取得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的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符合具体招聘计划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身心健康,符合从事教育工作需要的身体、心理条件;
3、具备从事教师工作的专业技能、组织协调管理和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工作服从组织安排与调配;
4、报考音乐、体育、美术教师的需专业对口;
5、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永康市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7、属于《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第一条规定之不宜录用为公务员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现场采集肖像等个人信息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经报名不能改报,多头报名的取消报考资格;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相关人员限时改报。考试收费标准参照自学考试。
1.报名时间:2016 年2月22日—2月23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永康市教师进修学校(高川花苑北侧,乘8路公交车可达)。
3.报名时所需材料:
(1)应届毕业生:报名表(可事先下载打印好)、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复印户主及本人信息页面)、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其中高校录取后曾转专业的毕业生需提供相关的文件材料。
(2)往届毕业生:报名表(可事先下载打印好)、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复印户主及本人信息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外地具有正式事业身份的考生,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3)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一批录取的本科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当地县(市、区)招生办出具的本科第一批录取的证明(永康生源由本市招生办现场统一确认)。
(4)港澳、国外留学人员以留学的学历、学位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