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采取情境模拟形式,包括模拟上课和答辩两个环节。
1.模拟上课
①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数和模拟上课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模拟上课人选(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模拟上课),不足1:5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参加模拟上课。
②模拟上课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教材范围内的内容。
③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④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模拟上课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2.答辩
①模拟上课合格人员参加答辩。
②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③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专业知识及相关基础理论、综合素质、岗位匹配能力等。
④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答辩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采用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占20%、模拟上课成绩占40%、答辩成绩占40%的权重比例计算总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在面试合格者中,按岗位招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并在海门教育网、海门中学网站公布。体检由海门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按照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号)文件规定的体检项目与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由海门市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水平等。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七、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海门人事人才网、海门教育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
2.对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由海门市教育局报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由海门中学与拟聘用的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所有拟聘人员在2016年7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拟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在此期间考生主动放弃等出现缺额时,从该专业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八、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九、本公告由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门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业务咨询:0513-82212218(海门中学)
政策咨询:0513-68066087(海门市教育局)
0513-82269292(海门市人社局)
纪律监督:0513-82212572(市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
0513-82229392(市纪委派驻人社局纪检组)
附件:
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门市教育局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