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属高职校公开招聘专业课教师简章
常人社事招〔2015〕68号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社局同意,常州市教育局直属高职校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课教师,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5年、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适合从事教师职业;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1日以后出生);
3、属于留学归国人员的,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证明取得时间截止到2016年1月13日);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岗位的相关条件。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http://www.czhrss.gov.cn/class/PLMFJIDH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16年1月11日9:00—2016年1月13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
2016年1月11日9:00—2016年1月13日16:00
3、缴费确认时间:
2016年1月11日9:00—2016年1月14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各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考试费100元。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2016年1月18日9︰00起在http://www.czhrss.gov.cn/class/PLMFJIDH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有困难的,可拨打考务咨询电话或直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
(四)报名注意事项
1、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具备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须空白协议书)。
2、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具备《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签约大学生),须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考生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4、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并在原简章发布网站公告。报考被取消岗位且缴费成功的考生可在2016年1月15日9︰00—16︰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多报无效。考生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考生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考生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考生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7、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