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第一中学(高中部)赴华南师范大学招聘教师公告
为做好河源市第一中学(高中部)赴华南师范大学招聘教师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精神,经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河源市第一中学(高中部)位于河源市东环路,占地面积1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9.2万平方米,2016年秋季计划招生1200人。
二、招聘时间
2015年12月5日-6日(12月5日报名,12月6日考试),时间2天。
三、招聘地点
华南师范大学桃李园。
四、招聘形式
市教育局牵头,市人社局参与,赴华南师范大学举行现场招聘会。
五、招聘岗位、岗位薪酬
(一)招聘岗位
(二)岗位职责
从事相关专业教育教学工作。
(三)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财政核拨编制,执行国家、省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
六、资格条件
(一)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七、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12月5日。
(二)报名地点:华南师范大学桃李园。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报名需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1.应聘人员持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2016年度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在读院校提供的在读证明和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证件,2016年8月30日前须提供毕业证,否则不予录用)等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携带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相片2张,填写并递交《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可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上下载),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2.在职人员报考必须事先征得工作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3.按省、市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报名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每位报名者只可报考一个职位。报名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
八、考试方式和范围、考试时间和地点、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考试成绩的公布时间和方式
(一)考试方式和范围
1.考试方式: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形式进行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试讲占70%,答辩占30%。试讲时间为10-15分钟。考生先在候考室抽面试顺序号,然后按抽取的顺序号进入备课室准备30分钟,再进入面试室讲课10-15分钟,时间由考官掌握;答辩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2.考试范围:河源市市直学校现行使用的高一年级教材(见附件1)。均在相应教材中命多道备选题(每道题为该教材中的一个课时的授课内容),由第一位考生在面试室现场随机抽取其中一道作为该学科的面试内容。
面试工作由河源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派员监督。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于12月6日在华南师范大学进行招聘面试。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凭《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工作由河源市教育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三)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
最终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同一岗位考生最终成绩相同,按照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考试成绩的公布时间和方式
同一岗位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当日公布面试成绩,并与拟聘人员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3个工作日内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九、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由市教育局组织考生到市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实施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考察
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
十、聘用人员名单的公布方式、咨询电话、举报或者投诉电话
(一)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将按规定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同职位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
(二)咨询电话0762—3297399;举报或者投诉电话:0762—3386355。
十一、其他
(一)拟聘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职位最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100分制),低于合格线的不予录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