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京化学工业园区中小学、幼儿园新教师招聘公告
宁事招公告核〔2015〕48号
根据南京化学工业园区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按照南京市委、市政府办公厅转发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宁委办发〔2011〕83号)有关规定,经南京化学工业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就南京化学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所属公办全民事业单位编制内中小学、幼儿园新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总数62人(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合格毕业生、符合学科(专业)需求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1、2016年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不含非南京生源免费师范生)。2016年学前教育师范类大专生。
2、2016年硕士、博士毕业生(硕士应为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应为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2016年南京生源免费师范生按有关政策执行。
符合上述1、2、3条件的,均须在签订就业协议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4、2015年已取得教师资格证、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南京生源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5、符合学科(专业)需求,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南京户籍的国(境)外留学人员(硕士应为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应为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已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并须在签订就业协议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符合条件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限1次新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考试机会。
三、招聘程序
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南京教育信息网(www.nje.cn)和南京化学工业园区教育信息网(www.ncipedu.gov.cn)等网站发布。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有意应聘南京化学工业园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者,必须到南京化学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现场报名(含已参加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四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新教师报名者)。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30日—2015年12月6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5:00。双休日正常办公。
2、报名地点:南京化学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313办公室(地址: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太子山路8号,乘公交D2线海棠花园站下,地铁S8线大厂站下)。
3、需携带材料:
(1)2016年应届毕业生凭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自行下载填写,贴好照片)报名。
①外省师范类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学生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②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需携带本科及硕士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南京户籍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2015年南京生源师范类本科毕业生符合报名条件的,凭身份证、报到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自行下载填写,贴好照片)报名。
3、有关要求:
(1)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所报学科与所学专业必须相同。
(2)兼报南京化学工业园区的报考者所报学段、学科必须与在其它区报的学段、学科一致,否则报名无效。
(3)报考高中、初中、小学学科的,不可兼报(两所高中也不可兼报)。
(4)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参加考试及后续各环节的应聘资格。
(5)所有材料必须同时提供原件(校验)和复印件(留存)。
4、报名者须缴报考费90元。已在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四城区及其它区报名缴费者不要再交报名费。
(二)打印考试证
经审核确认合格的报名者,请于2015年12月28日-2016年1月1日凭身份证号或姓名,登录南京市招办网站(网址:http://www.njzb.net)打印笔试考试证(统一使用A4纸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