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县教育局赴华南师范大学招聘教师公告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拟在华南师范大学招聘2016年全日制应届硕士研究生毕业及全日制应届优秀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2016年全日制应届硕士研究生毕业(需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2016年全日制应届优秀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需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二、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对象必须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和资格条件。具体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见附件:《饶平县教育局赴华南师范大学招聘高中教师职位表》。
三、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公开、择优的原则,按应聘者报考科目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用,成绩不及格者(总分100分,不满60分者视为不及格)不予录用。具体分配优先考虑应聘者的志愿。聘用人员不服从分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四、报名
(一)应聘者报名时须带齐如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3、个人简历;
4、本科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
报名时报名者要保证提交材料和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如因个人提交材料和填报信息失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12月5日上午8:30—下午4:00
报名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招聘会现场
五、资格审查
饶平县教育局按照招聘范围、资格条件,对应聘者提供资料(包括成绩、获奖等表现情况)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者由饶平县教育局通知参加教育教学水平能力考试。
六、考试
(一)考试时间:考生应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者视为放弃考试。
(二)考试形式及内容:考试以面试形式测试应聘者的教育教学水平能力。内容包括本学科基础课程的教学内容、专业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学常规、教学技能等。主要考查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专业能力、课堂教学组织能力等。
根据应聘者的面试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七、体检和考察
拟聘人员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县教育局和人社局进行全面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业成绩等综合情况。
八、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招聘人员,通过饶平教育信息网(www.rpjyxxw.com)及饶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协议签订的岗位聘用,享受我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待遇。带齐相关证件材料到教育局办理聘用手续,证件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办理聘用手续。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其空缺岗位不予递补。受聘人员须在通知期限内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介绍信,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因弃聘而缺额的不予递补。
联系电话:(0768)7506252、13727974175
联系人:詹老师
附:《饶平县教育局赴华南师范大学招聘高中教师职位表》.doc
饶平县教育局
饶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