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初审。招聘单位对公告报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
⑵准考证领取。2015年11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4:45),领取地点:韶关市教育局人事科(韶关市武江区芙蓉园4栋301房)。应聘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因其他原因本人不能到场领取而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本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领取。准考证作为笔试、面试、体检环节的凭证。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规定执行。笔试占总成绩40%,面试占总成绩60%。笔试总成绩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一)笔试
1、教师岗位笔试的内容主要是专业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15年11月21日上午9时至11时。
3、笔试地点:韶关市田家炳中学初中部考场(武江区沙洲一路3号)。
4、笔试满分为100分,参加“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国家“211”、“985”工程大学统招学士以上学位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其中同一岗位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
5、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于2015年11月23日后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e12333.gov.cn)、韶关教育信息网(http://www.sgedu.gov.cn)公布。
(二)面试
1、应聘教师岗位:面试以试教(讲课)和答辩为主,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基本素质。
2、面试时间:11月28日上午8时30分。
3、面试地点:韶关市田家炳中学初中部考场(武江区沙洲一路3号)。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2015年11月30日后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e12345.gov.cn)、韶关教育信息网(http://www.sgedu.gov.cn)公布。
六、体检与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拟聘人数和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韶关市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号)。不合格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和考核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e12345.gov.cn)、韶关教育信息网(http://www.sgedu.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韶关市教育局监察室、人事科提出,监督投诉电话:监察室0751-8778745、人事科0751-6919623。恕不接受匿名投诉。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
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在职人员从接到调档通知起三个月内办好相关手续,超过期限的按弃权处理。
经批准的聘用人员列入全民所有制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工资福利等待遇。
八、其他事项
应届毕业生指2015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13年、2014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本公告由韶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51-6919623
附件1、韶关市教育局2015年公开招聘专项事业编制教师职位表;
韶关市教育局
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