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浈江区201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府139号令)、粤人社发[2013]21号及韶府[2010]58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韶关市浈江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简介:浈江区位于韶关市区东北部,是市辖三区之一。全区现有中小学校53所,其中普通高中2所,初中9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完全小学26所,教学点15个。
二、招聘岗位、学科、人数及学历、学位(见下表)
招聘类别 |
招聘学科 |
招聘人数 |
学历、学位要求 |
备注 |
高中 |
数学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若某学科出现报考空缺或报考人数不足3人, 该学科招聘人数调剂到其它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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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 |
1 | |||
物理 |
1 | |||
体育 |
1 | |||
地理 |
1 | |||
历史 |
1 | |||
政治 |
1 | |||
小计 |
7 | |||
小学 |
语文 |
4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或本科及以上学历(含自考、函授、电大等) | |
数学 |
3 | |||
英语 |
1 | |||
美术 |
1 | |||
音乐 |
1 | |||
体育 |
1 | |||
信息技术 |
1 | |||
小计 |
12 | |||
幼儿园 |
美术 |
1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或本科及以上学历(含自考、函授、电大等) | |
小计 |
1 | |||
合计 |
20 |
三、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操守,身体健康,口头表达能力强,年龄在35周岁(197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和在职人员,并具备以下拟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一)报考高中教师资格条件: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与报考岗位、所学专业一致的高中教师资格证。
(二)报考小学教师资格条件: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或本科及以上学历(含自考、函授、电大等),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三)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条件: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或本科及以上学历(含自考、函授、电大等),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说明:1、2014年应届师范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必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在校成绩册、普通话二乙以上等级证书等(应届非师范毕业生还必须提供教育部门认定教师资格证的专业技能测试合格证明)。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名。
四、报名有关事项和要求。
1.报名时间和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2014年6月3、4、5日(3天)。
2.报名地点:浈江区教育局人事股(韶关市西堤横街4号,咨询电话:0751-8917293)。
3、报名程序:①报名登记→②资格审查→③缴费→④领取准考证。
4、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交一份填写好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用A4纸双面打印(可先在浈江区教育信息网下载填好)。
(2)近期小一寸彩色同底相片3张(其中1张贴在上交的报名表上,另2张贴准考证)。
(3)交考务费100元。
(4)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普通话二乙以上等级证,成绩册)、计生证明或未婚证明、参加过“三支一扶”的,提供“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合格证。所有原件审核后退回,交复印件各一份。
五、考试程序及有关规定。
1、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
(1)笔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和相关法律法规等知识合卷,总分100分。
(2)笔试时间:2014年6月14日上午9:00—11:00时。
(3)笔试地点:韶关市第二中学(浈江南路96号)。
(4)笔试加分:
根据粤人发〔2007〕141号、韶府〔2010〕58号等文件精神,对以下项目进行加分:①广东省内“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10分;②获得由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的省级以上荣誉称号的报考者笔试成绩加10分;③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报考者笔试成绩加10分;④省级以上特级教师报考者笔试成绩加10分。
说明:以上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加分后若笔试成绩超过100分,则以笔试满分100分计。
(5)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职数与面试人数之比为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根据各科招聘人数,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的人员出现同分数的情况,则一同进入面试。
(6)成绩公示: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于6月20日前,在浈江区教育局一楼门口张贴,并在韶关教育信息网、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浈江区教育信息网上公示。
2、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
(1)面试内容:
①报考:音乐、美术、体育、信息专业学科的,面试内容:主要考专业技能(分数占80%),答辩(分数占20%)。
②报考其它科目的:面试内容:主要以说课为主(说课时间15-20分钟,分数占80%),答辩(分数占20%)。
(2)面试时间:2014年6月28日上午7:30时。
(3)面试地点:韶关市第二中学(浈江南路96号)。
(4)面试结束后,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于7月4日前,在浈江区教育局一楼门口张贴,并在韶关教育信息网、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浈江区教育信息网上公示。
六、体检、政审和递补
面试结束后,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体检标准,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政审人选,如相同招聘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次以面试成绩高者,笔试成绩高者,最高学历高者,年龄低者,获奖多者的顺序进行排序。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政审由浈江区人社局、浈江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七、聘用事宜
体检和政审合格、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和调动手续。具体要求如下:
1、被聘用者从接到聘用通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必须按
规定办好所有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作弃权处理,所空缺名额按该专业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被聘用者享受政策规定的浈江区事业单位薪酬待遇。
3、被聘用者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被聘用者和教育局签订协议,必须在浈江区所属的中小学校、幼儿园服务五年方可办理调离手续;对不服从工作分配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其它说明
1.某学科出现报考空缺或报考人数不足3人,不开考(退还报名费),该学科招聘人数调剂到其它学科。
2.报考人员对提交所有材料要保证真实性,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合法途径反映应聘者真实情况,举报电话:0751-8881552(浈江区纪委),
0751-8879888(浈江区人社局),
0751-8917293(浈江区教育局)。
本公告由浈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浈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韶关市浈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韶关市浈江区教育局
201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