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规定,经区编委会同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重庆市万州技工学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公开招聘人数
万州技工学校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5名,具体岗位详见《重庆市万州技工学校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教师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
(四)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及其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五年以上;
(七)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一览表》)。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万州区在编在职人员
;服务期内,未解除协议的选派大学生不属于招聘范围。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严格按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范围和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所需资料:(1)近期1寸免冠彩色标准证件照片2张;(2)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往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证或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4)
201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书、学籍证明、自荐书、所修学业成绩单、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5)万州区外报考的在编工作人员需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6)每人每科50元考务费。
凡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人员,根据《一览表》按所学专业等与拟报考岗位相同要求选择一个岗位对岗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所出具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凭报考者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报名。
2.报名时间及地点:2012年4月5日至6日上午9:00-11:30分,下午2:00-5:30到万州技工学校(万州区红光路2号)现场报名,现场领取准考证。
(二)招聘办法
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方能开考。若达不到规定比例,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数至规定比例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其中,属紧缺特殊专业(工科类专业)的,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同意,则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此次公开招聘的方式采取考试招聘的办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
(1)笔试
①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为分卷合堂考试,分值各为100分。综合基础知识其范围为重庆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指定教材所含内容。专业知识范围为所报考岗位必备的学科基础知识,具体要求见《一览表》。
②笔试时间及地点:考试时间为2012年4月11 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50%+专业知识×50%
(2)面试
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按规定比例数额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时,则并列进入面试环节。经确认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者,其缺额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达不到1:2比例的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成绩不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
①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分值100分。主要从报考人员的适应岗位能力、职业素养、团队意识、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②参加面试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通过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anzhou.cqpa.gov.cn/u/wanzhou/)发布通知,请广大考生予以关注。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三)体检和政审考核
1.体检对象的确定:体检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中的专业知识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以下环节中出现末位并列时均按此办法进行确定)。
2.体检项目及标准: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精神,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需求条件组织实施。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申请,经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再组织二次复检。
3.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体检事宜将通过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anzhou.cqpa.gov.cn/u/wanzhou/)发布通知,请广大考生予以关注。
4.政审考核:体检合格者,由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对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能力素质、日常学习工作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政审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审查。
若体检、政审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则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拟聘用人员由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确定,并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及待遇
1.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往届生及时办理相关招聘手续;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万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报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应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
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以及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3.
2012年应届毕业生由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但在2012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在高校读书期间受过纪律处分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8231711、58232645;万州技工学校58222231。
附件: 万州技工学校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教师岗位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