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县高中教育事业发展需求,充实高中教师队伍,促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城口县人才引进暂行办法》(城委办发〔2011〕132号 ),2012年面向全国公开引进部分普通高中教师。
一、引进岗位、名额
城口县中学校引进高中教师15名,其中:英语教师岗位3名,数学教师岗位3名,化学教师岗位2名,历史教师岗位2名,地理教师岗位1名,心理健康教师岗位1名,体育教师岗位2名,美术(书法)教师岗位1名。城口县中学校引进高中教师15名,岗位均为专技十二级。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仪表端庄;
4.自愿在城口县教育事业单位工作5年及以上(报名时须提供承诺书,正式聘用后须签订聘用协议)。
以下人员不属于引进范围: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近五年来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选派大学生未解除协议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1. 年龄在30周岁及其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可放宽到35周岁(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二本)及以上毕业,具有学士及其以上学位,同时具备高中教师资格;
3.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
4.已参加重庆市2012年城口县“双特计划”教师考试文考合格并进入城口县面试的教师,符合本简章的考生可以报名;
5.全国六所重点师范院校免费师范毕业生符合本简章条件的,考核合格后聘用。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2年7月24日。
2.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填写《2012年城口县引进高中教师报名表》(下载网址:www.cqck.gov.cn),将《报名表》、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高中教师资格证和近期免冠登记照(JPG格式20k以内)制作电子文档,打包压缩后发送292613257@qq.com邮箱。也可携资料到重庆市城口县教育委员会人事科(地址:城口县葛城街道土城路57号教委办公大楼四楼)现场报名。
3.联系电话:023—59222673,联系人:彭花林
(二)资格审查
1.初审。2012年7月26日,重庆市城口县教育委员会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回复报考人员资格初审结果。
2.复审。2012年7月31日,资格复审由重庆市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重庆市城口县教育委员会负责。经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须持报名表、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高中教师资格证和近期免冠登记照证书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并带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与电子相片一致),到重庆市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管理科(地址:城口县葛城街道北大街45号城口县质监局办公大楼六楼)进行资格确认。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
联系电话:023—59225836,联系人:王茂安
(三)面试
1.面试时间: 2012年8月1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重庆市城口县中学校教学楼。
3.面试方式:说课和评委提问。主要考察报考人员课堂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有关问题,面试满分100分。
4.面试内容:重庆市现行高中教材,课题采取抽签方式确定。
5.面试成绩公布:
2012年8月1日下午16:30前在重庆市城口县教育委员会办公楼前公布面试成绩。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岗位职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有自动放弃资格者,其缺额按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确定为体检人员。
2012年8月2日8:00在重庆市城口县教育委员会办公楼前公布体检人员名单,2012年8月2日8:30体检人员由教委工作人员带领到抽签医院参加体检。
体检工作由城口县县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的规定执行。体检中,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城口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岗位空缺时,则在本岗位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政审考察
2012年8月6日—8月10日,由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口县监察局和城口县教育委员会对拟引进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素质、报考岗位的适应情况、有无重大疾病史等进行审查和考核。因考核不合格或经本人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岗位空缺时,按报考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2012年8月14日—20日,政审考察、体检合格的引进人员在重庆市城口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网址:www.cqck.gov.cn)上予以公示。
(七)聘用审批及待遇
经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聘用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应待遇。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关系和人事关系。
四、纪律要求
公开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充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整体素质的重要手段,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参与面试、政审及聘用工作的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一定要自觉遵守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凡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聘用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0一二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