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晋江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晋江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晋委办[2005]31号)和我市学校实际教学需要,经市委编委会批准,现将2012年公开招聘公办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具体分小学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和进修学校三种类型:
(一)小学教育
1.招聘学科及名额
计划招聘352名,具体学科和名额如下:
小学语文80名,小学数学65名,小学英语28名,小学体育20名,小学音乐25名,小学美术20名,小学心理健康教育6名,小学信息技术5名,特殊教育3名,学前教育100名。
小学各学科及特殊教育学科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3:1时,将对招聘人数进行缩减,直至达到3:1;无法调整到3:1时,则该学科取消招聘。学前教育报考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按实报考人数招聘。
2.招聘对象
(1)毕业生
①参加高考(五年专为中考)时,籍贯或户口在晋江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师范类毕业生。
②参加高考(五年专为中考)时,学籍在晋江且父母有一方户口在晋江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师范类毕业生。
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④参加高考(五年专为中考)时,籍贯或户口在泉州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师范类毕业生可报考小学英语、小学体育、小学音乐、小学美术、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其中,特殊教育学科不限户籍。
⑤籍贯或户口在晋江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非师范类毕业生可报考小学体育、小学音乐、小学美术、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
(2)外县市在职公办教师
①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地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
②籍贯在晋江或配偶为晋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干部职工的在职公办教师。
(3) 聘用合同管理教师(含过渡合同管理教师,下同)
①师范类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或非师范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2011年秋季及以前经晋江市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的,至今一直在册的优秀聘用合同管理教师。
②非国家任务招收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任教期间个人荣获镇级及以上表彰,或指导学生获镇级及以上表彰且教委办的教学评价为优秀等级,并自2007年6月30日起至今被晋江市教育主管部门连续聘任的晋江籍(以户口薄籍贯栏记载为据)中小学优秀聘用合同管理教师。该类对象可报考小学教育(不含特殊教育、学前教育)各学科,聘用后为工人身份。自2013年起,我市不再招聘非国家任务招收的对象。
3.招聘条件
⑴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⑵具有大局意识,服从教育主管部门统一调配。
⑶专业对口。国家任务招收的晋江师范类(指招聘对象中毕业生①②两类人员,下同)中学方向的毕业生专业不对应的,可按文科方向、理科方向分别报考小学语文和小学数学;非国家任务招收的晋江籍优秀聘用合同管理教师的最高学历为教育类专业的,可视为专业对口。各学科可报考的专业名称详见附件1。
⑷持有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尚未持有教师资格证的,报名时应提供相应专业的普通话合格证书和教师资格办理证明,超过2012年8月20日尚未提供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非师范类毕业生尚未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的,必须在聘用一年内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具有办理相应教师资格证的相关条件(普通话等级达标,教育学、心理学结业),否则解除聘用合同,档案转至人才中介机构。
⑸身体条件达到相应教师资格证认定的体检标准。
⑹毕业生在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职公办教师、聘用合同管理教师在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地区及以上的学科带头人(省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在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普通话水平符合报考学科教师资格证认定的标准(招聘对象为晋江师范类中学方向非中文类的毕业生放宽至二级乙等)。
(二)职业教育
1.招聘专业及名额:计划招聘21名,专业类别及名额分配如下:
电气类2名,物流类4名,汽车维修类3名,鞋类2名,财会类3名,动漫类2名,艺术设计类1名,影视类1名,旅游管理类1名,计算机网络技术类1名,药学1名。(具体可报考专业名称见附件2):
各专业类别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3:1时,将对招聘人数进行缩减,直至达到3:1;无法调整到3:1时,最多只招聘1名,但报考人员笔试与面试成绩均应达到合格线(总分60%)及以上。
2.招聘对象
⑴毕业生:不分籍贯,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⑵在职公办教师:不分户籍,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招聘条件
⑴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⑵具有大局意识,服从教育主管部门统一调配。
⑶国家任务招收的,毕业专业名称与招聘专业一致(其中:鞋类和汽车维修类允许相近专业报考,但至少应有四门主要课程为鞋类或汽车维修类专业课)。
⑷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尚未持有教师资格证的,报名时应提供相应专业的普通话合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证办理证明,聘用后应在2012年8月报到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非师范类毕业生尚未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的,必须在聘用一年内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或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相关条件(普通话等级达标,教育学、心理学结业),否则解除聘用合同,档案转至人才中介机构。
⑸身体条件达到相应教师资格证认定的体检标准。
⑹毕业生在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职公办教师在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地区及以上级别的骨干教师在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