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中国公民,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教师素质。
2.身体素质良好,心理健康。
3.在校期间和工作期间未受到处分。
4.本县生源或本县户籍(2012年3月31日前户籍在德化县)。
(二)具体岗位条件
教师 类型 |
招聘 专业 |
招聘 人数 |
学 历 |
专 业 |
年龄要求 |
教师资格 |
其它要求 |
职业 技术 学校 教师 (4名) |
计算机 |
1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成人教育) |
教育技术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高中或中职教师资格 |
2012年应届毕业生 |
美术 |
2 |
美术学、绘画、艺术教育、美术教育、艺术设计 |
高中或中职教师资格 | ||||
艺术 设计 |
1 |
艺术设计(雕塑、装潢、环境设计方向) |
暂不要求,聘用后两年内未能取得中职教师资格予以解聘 | ||||
小学 教师 (6名) |
音乐 |
3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含成人教育) |
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表演、艺术教育 |
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
|
1(南音方向) |
音乐学(南音方向) |
| |||||
体育(游泳专项) |
1 |
体育教育 |
取得游泳教员证书 | ||||
美术 |
1 |
美术学、绘画、艺术教育、美术教育、艺术设计 |
| ||||
幼儿园 教师 (22名) |
幼教 |
12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
|
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暂不要求 |
女性 |
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毕业,现已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 |
第一学历为幼教专业 |
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 |
女性 | |||
全日制中专学校毕业(含中职、脱产学习),现已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 |
|
1976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
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 |
女性,在本县公办园、村办园或现已取得办学许可的民办幼儿园在岗代课满5学年 | |||
美术 |
3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
美术学、绘画、艺术教育、美术教育、艺术设计 |
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暂不要求 |
女性 | |
音乐 舞蹈 |
5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
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表演、艺术教育、舞蹈学 |
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暂不要求 |
女性 | |
全日制师范院校中专毕业(不含成人教育),现已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 |
第一学历为音乐教育或舞蹈教育 |
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 |
女性 | |||
英语 |
2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
英语 |
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暂不要求 |
女性 |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1~15日。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考生直接登录德化教育网(www.edudh.net/),点击“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网”进行网络报考。每人只能报考其中一类学校的一个岗位,不得兼报。
3.报名费:每人80元(网上缴费)。
三、考试办法
(一)笔试
根据2012年1月6日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省委编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2〕5号)精神,本次拟招聘的小学、幼儿园教师均应参加全省公开招聘笔试,考试分“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60%。
招考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岗位的参加全省中学相应学科统一笔试(“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报考计算机专业的参加“中学信息技术”专业知识考试,报考美术和艺术设计专业的参加“中学美术”专业知识考试。
考试时间为2012年5月5日,考务工作具体事宜详见“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相关通知。
(二)面试
1.报考职业技术学校、小学教师不进行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相同而上线人数超过招聘名额,则笔试成绩相同者进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确定参加体检对象。
2.报考幼儿园教师需进行面试,在笔试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人数进入面试,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其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确定面试人选时,若最后一名考生的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所有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弃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内容等方案另行制定公布。
四、体检、考察
1.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总分100分,笔试占50%、面试占50%折合总成绩;无需面试的以笔试成绩计算)确定体检对象,总分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2.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思想表现、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业绩能力等方面的考察,具体时间另行确定。
3.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能录用,空缺的名额根据参加竞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与管理
1.资格审查、面试工作由县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对公开招聘全过程实行监督。
2.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综合情况,按招聘岗位数与备取人数1:1比例确定聘用人选,并在德化教育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3.被招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六、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2.招聘过程的有关信息通过德化教育网(www.edudh.net/)发布。
3.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德化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95-23512671 监察电话:0595-23522571
德 化 县 教 育 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