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鲤城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和福建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省委编办《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2]5号)文件的精神,经研究,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6名,小学教师79名,幼儿园教师7名,职业学校教师6名。岗位设置见附件,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高中教师6人,其中语文1人,生物1人,数学2人,地理2人,分别安排在泉州六中和泉州十五中任教。
(二) 招聘小学教师79人,其中语文29人、数学35人、英语2人、音乐2人、美术(书法教育方向)2人、体育4人 、信息技术2人、科学3人。安排在鲤城区公办小学任教。
(三) 招聘幼儿园教师7人,安排在鲤城区公办幼儿园任教。
(四)招聘职业学校教师6人,安排在泉州泉中职业中专学校任教。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备本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
(二)国家任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尚未就业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教师。
(三) 报考中小学、职业学校教师的,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年龄须在2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与报考岗位的学科相对应,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报考中小学、职业学校教师岗位的,应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专业毕业生可报考小学科学教师岗位。
(三) 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应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为幼儿教育、学前教育、音乐、舞蹈、艺术教育。
(四)非师范类考生报考职业学校“汽车维修方向”岗位的,必须在聘用试用期(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试用期满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生具备以下条件可加分:取得证书的福建省、泉州市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入围面试后在计算总成绩时加分,市级加3分、省级加5分。
四、报名
(一)应聘人员在全省统一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通过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报名时只选择学段学科,不具体到学校,同一个学科岗位有两所以上学校招聘的,在考生被确定拟聘用人选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选择具体学校。
(二)区教育局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报考职业学校教师岗位的,由区教育局委托省教育厅统一安排考试,因此考生应正确选择委托考试模块并在报名初审通过后向鲤城区教育局人事股提交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备案。
五、笔试(占总分40%)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笔试,上午为教育综合知识考试,下午为专业知识考试。
报考职业学校岗位的,参加省教育厅统一安排的招考委托考试,即考生仅参加“教育综合知识”考试,考试成绩作为笔试总成绩。
六、确定面试人选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和拟聘用人数与笔试人数1:3(小学语文、小学数学按1: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不足1:3(小学语文、小学数学不足1:1.5)比例的,按上线的实际人数确定。若确定面试人选时,最后一名考生的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所有并列的考生全部确定为面试人选。
七、资格复核
对面试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面试人选应在教育局规定的时间提交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件材料:
(一)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012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发放毕业证书、报到证、资格证的,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和所在学校的证明。
(二)在职教师提交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全日制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本人在职任教证明及批准同意报考的证明。省级、市级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提供培训合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考生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经复核不具备报考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八、面试(占总分60%)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岗位拟招聘数与备取人数比例≤1的,考生面试成绩不能低于70分(按百分制计)。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内容与形式如下:
(一)中学各岗位及小学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科学各岗位面试形式为说课。
应考者当场抽取说课课题准备10分钟后进行说课,说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中学采用鲤城区现行高一年(生物为高二年)教材,小学采用鲤城区现行四年级教材。
(二)小学体育、音乐、美术教师岗位面试形式为技能测试和专业素质考核。
1、技能测试:①体育:在室外进行体育专业项目技能测试。②音乐:声乐(清唱)、钢琴、舞蹈,自选两项表演,时间不超过10分钟。③美术(书法教育方向):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命题创作,自备用具。
2、专业素质考核:现场抽取一道教育教学方面的问题进行回答,时间不超过5分钟。
(三)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形式为技能测试和专业素质考核。
1、技能测试:钢琴、声乐(清唱)、舞蹈自选两项表演,时间不超过10分钟。
2、专业素质考核:现场抽取一道教育教学方面的问题进行回答,时间不超过5分钟。
(四)职业学校教师岗位的面试以考察专业技能、实践操作技能为主,面试包括说课、答辩、技能实践测试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九、体检
(一) 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排列考生总成绩(含笔试、面试成绩及加分成绩),并按岗位招聘招考计划与备取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进入体检。
(二) 体检项目及要求执行《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的规定,体检费用自理,报考者或招聘机关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若因身体原因导致无法完成体检项目,无法得出体检结论的亦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或有自动弃权的,在面试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考察与公示
考生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采取考生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鲤城区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十一、聘用
拟聘用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确定人事关系,实行合同管理。具体程序为:
(一)选择岗位。拟聘用人选公示无异后,拟聘用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在教育局公布的岗位中自主选择。若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选择,出现冲突的由教育局统筹解决。
(二)聘用手续。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有关手续。
(三)工作安排。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教师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不能胜任工作者,按审批权限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在江南新区学校任教的教师应连续任教6年以上。被聘用教师各项待遇按照鲤城区公办教师各种福利待遇兑现。
十二、本招聘简章未尽事宜由鲤城区教育局、鲤城区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泉州市鲤城区公务员局
二0一二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