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富川瑶族自治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简章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是中央支持西部农村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不仅有利于巩固“两基”攻坚成果,缓解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矛盾,而且有利于创新教师补充机制,提高农村教育质量。“特岗计划”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西部“两基”攻坚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教育工作,逐步解决农村学校教师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做好我县今年“特岗计划”教师的招聘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工作的通知》(桂教电[2011]25号)精神,我县今年招聘特设岗位教师60名,其中农村初中28名,农村小学32名。具体分学科岗位设置计划如下表:

学校类型

招聘人数

分学科(专业)岗位招聘计划

语文

数学

生物

历史

地理

体育

音乐

美术

农村初中

28

 

 

 

6

4

4

 2

6

6

农村小学

32

10

10

 

 

 

 

 

 

6

6

    二、招聘对象                        

    通过自治区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以7月5日公布的名单为准)

    三、资格复审及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2011年7月7日——7月8日到富川瑶族自治县教育局人事纪检监察股领取《准考证》,逾期作弃权处理。领取《准考证》时须提交本人《毕业生就业推荐书(表)》、毕业证书复印件和2张二寸免冠相片(背面请写上姓名)。

    四、考试:

    招聘采取公开考试方式进行选拔,由县“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出题办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50%,面试占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教师的专业知识水平,只考所报学科的专业知识,笔试分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2、应聘小学语文、数学专业的,笔试小学内容占30%,初中内容占40%,高中内容占30%。

    3、应聘初中生物、历史、地理专业的,笔试初中内容占50%,高中内容占50%。  

    4、应聘初中音乐和小学音乐专业的笔试考题相同,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

    5、应聘初中美术和小学美术专业的笔试考题相同,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

    6、应聘初中体育的,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

    7、笔试时间:2011年7月9日上午9:00至1l:00。

    8、笔试地点:富川瑶族自治县第二小学。

    9、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的考务按普通高考、中考的要求安排布置。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入场考试。

   (二)、面试:

    1、面试是通过应聘者试教一节课测试应聘教师的专业知识水平、对教材和教学大纲的理解、教学方法的综合运用能力、课堂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现代课堂技术的应用能力及普通话教学的水平等。

    2、面试人选,由县“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科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和招聘职位情况,按招聘职位数与面试人选之比为1:3的比例确定。对达不到规定比例,又确实急需招聘教师的,由县“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3、面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4、面试时间:2011年7月10日(上午7:00开始 )

    5、面试地点:富川瑶族自治县第二小学。

    6、面试评委:不公布。

    7、面试方式:由评委小组确定有关内容课题,通过试教的形式进行。面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入场考试。

    五、招聘注意事项:

    1、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才能参加考试。

    2、招聘时必须验证应聘者的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其它个人求职材料。应聘者为往届毕业生的,还需验证教师资格证。      

    六、公示拟招聘人员名单:

    根据招聘的职位数,县“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2011年7月25日前将拟招聘人员名单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师范教育处。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编办审核通过后,在全国特岗招聘网(http://tg.ncss.org.cn)予以公示。

    七、拟招聘人员体检、集中培训与考试: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参加不少于120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人事部门参照公办教师招录办法组织专项考试,考试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书,并对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给予认定教师资格。培训时间、地点待定,培训将在2011年8月20日前完成。

    八、签订聘用合同并上岗任教:

    县级人事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公办教师的录用办法,与经培训、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拟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2011年9月1日前由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派遣到学校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其招聘资格。

    九、咨询电话:

    富川瑶族自治县教育局人事纪检监察股:0774-8673437

    富川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0774-7893638

 

富川瑶族自治县“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一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