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皖教师[2011]9号)等文件规定,经宿松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宿松县特教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5年宿松县特教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其中特殊教育专业培智教师2名,聋教美术辅导员1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见《2015年宿松县特教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其中,为促进残疾人就业,聋教美术辅导员岗位限残疾人报考。
二、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县以上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宿松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宿松县人社局三楼人力资源大厅。
3、报名时间:2015年10月8日—10月10日;2015年10月12日—10月13日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逾期不予报名。
4、报名注意事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精神,为促进残疾人就业,以及聋教工作对象是聋哑人,聋教美术辅导员岗位限残疾人报考。残疾人的认定标准以第二代残疾人证为准。
(2)报名人员须填写《2015年宿松县特教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审查表》。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专业要求相一致。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即取消相应资格。
(3)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相关岗位所需证件(教师资格证,第二代残疾人证)等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同底2寸照片3张。
(4)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每位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6)缴费:笔试报名费90元,在资格初审合格后到指定地点缴纳。
5、资格审查
报名时工作人员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逐一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
6、开考比例
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并于2015年10月15 日在宿松县政府网上公布。
(二)笔试
1、笔试内容:①聋教美术辅导员笔试内容为《美术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素描)。②特殊教育培智教师笔试内容为《特殊教育专业基础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两科。均不指定参考资料。
2、笔试分值:满分100分,聋教美术辅导员的专业基础知识60分,基本技能(素描)40分;特殊教育培智教师的特殊教育专业基础知识60分,教育综合知识40分。考生两科得分相加成绩为笔试总成绩。
3、笔试时间:2015年11月7日上午。(1)《特殊教育专业基础知识》、《教育综合知识》测试时间为:8:30—11:30;(2)《美术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时间为:8:30—9:30;(3)《基本技能》(素描)测试时间为:9:30—11:30。
4、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领取准考证时间:2015年11月5 日,凭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6、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 10日内在宿松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笔试成绩。
为了保证新进人员的基本素质,设置笔试总成绩50分为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总成绩低于50分(不含5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三)面试
根据招聘计划数,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最后一名有2人及以上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若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
1、面试形式、内容
(1)聋教美术辅导员的面试形式:采用手语、无生上课形式进行。面试内容:美术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聋哑学生的交流沟通能力和专业素质。
(2)特殊教育培智教师的面试形式:采取无生上课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特殊教育知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仪表举止等。
2、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时间为20分钟。
3、面试日期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费:80元/人
若实际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数,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列为考察体检对象。
(四)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依笔试总成绩的60%与面试成绩的40%合成确定(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招聘计划数,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参加考察体检人员。若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分,按以下优先原则依次确定(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参照此规定执行):A、笔试成绩高者优先;B、如笔试成绩相同,则专业基础知识(《美术专业基础知识》、《特殊教育专业基础知识》)成绩高者优先;C、如以上都相同,则学历高者优先。
(五)考察与体检
1、考察
考察由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县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参与。
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对象要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样表见附件2)、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证明(样表见附件3)、个人档案材料和其他要求提供的证件材料。
2、体检
在规定时间内,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县人社局等单位参与,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按医院相关规定收取。特殊教育培智教师体检按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规定执行;聋教美术辅导员体检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规定执行,其中聋哑人对听力不作要求。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时,按前述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的办法处理)。
(六)公示与聘用
1、根据考试合成总成绩,结合考察、体检结论,主管部门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会同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招聘情况和招聘结果提交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并跟用人单位正式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逾期其聘用资格不予保留。
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察合格者,正式予以聘用。
3、因应聘人员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等情形而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按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按前述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的办法处理)。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公告在宿松县政府网、宿松县人社网、宿松县教育网公布,后续信息将在宿松县政府网发布。
联系电话:县人社局7849317 7821270
县教育局7811081
监督电话:县监察局 7821887
宿松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9月21日
附件1:《2015年宿松县特教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rar
附件2:《2015年宿松县特教学校公开招聘报考人员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rar
附件3:《2015年宿松县特教学校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计划生育证明》.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