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县省示范高中野寨中学、潜山中学、潜山二中、黄铺中学
2015年现场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文件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潜山县事业单位选招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开展2015年赴高校现场招聘高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计划
潜山县赴高校现场招聘教师岗位表 | |||||||
招聘学校 |
招 聘 学 科 及 人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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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
化学 |
生物 |
物理 |
音乐 |
信息 |
合计 | |
野寨中学 |
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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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5 |
潜山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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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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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潜山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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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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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黄铺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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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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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计 |
1 |
2 |
3 |
1 |
1 |
1 |
9 |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工作;适应教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211类师范院校或省内安徽师范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其他高校师范类硕士研究生;年龄28周岁以下(1986年4月27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9年4月27日后出生)。
报考考生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招聘公告在潜山县教育局(http://www.qsxedu.cn/)、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就业网(http://career.ccnu.edu.cn/ccnujy/front/Index)等网站发布。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27 日上午8:30-11:30。
2、报名地点:华中师范大学 9号楼一楼报告厅
3、考生报名时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提供院校证明或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三张近期同底两寸正面免冠照片。
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1。如果某个岗位报名人数没有达到开考比例,经选招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以调剂到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招聘。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原报考者,可在2015年4月27日下午改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具体地点另行通知),不改报者视为放弃报考。
五、招聘办法:笔试加面试。
笔试
1、笔试时间:2015年4月28日上午9∶00——11∶30。
2、地点:见准考证(报名时填发)。
3、笔试内容:所报学科专业知识。分值为100分。
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岗位与面试人数比例为1:3(达不到1:3的,可降低至1:2)
2、面试时间:2015年4月29日上午8∶30开始。
3、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内容:面试参照原人事部《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实施办法》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分值为100分。
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和面试。
考生成绩确定:分学科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0%和4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六、协议签订
根据招聘岗位,按总成绩以1:2的比例确定聘用入围人员,按1:1的比例现场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余入围人员现场签订递补就业意向书。
七、其他事项
2015年7月30前经资格复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正式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考察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等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以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在签订就业意向书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每个环节只递补一次。
考察体检合格的应届报考人员须在2015年7月20日前提交毕业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至县教育部门审核,逾期不提交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正式聘用后,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入编聘用。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此次招聘,应聘者报名、签约均不收费。
本《公告》由潜山县事业单位选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潜山县人社局:0556—8958799 8935828
潜山县教育局:0556—8937867
监督电话:潜山县监察局:0556—8933187
潜山县事业单位选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