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时间:2015年8月24日。
上午:8∶30—11∶30《专业课》、《幼儿教育综合知识》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凤阳政府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凤阳教育网站公布。
笔试成绩为《专业课》(占70%)、《幼儿教育综合知识》(占30%)的合成成绩,其中: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在笔试成绩合成前每科加2分。
笔试合成成绩低于60分(含加分)者不得进入面试。
(四)面试
1、面试工作的组织。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的保密和纪律要求实施。
2、面试人员的范围。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5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3、面试的形式和程序。面试具体办法和内容在面试实施方案中公布。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考官组由7名人员组成。面试成绩为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有效考官数的平均得分,成绩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面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聘用。
4、面试时间及信息查询。面试工作方案及相关信息在凤阳县政府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凤阳教育网站公布。内容包括: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及其笔试成绩、名次,面试程序与规则、面试方式和时间、地点以及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事项。
(五)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合成成绩(占60%)与面试成绩(占40%)合成成绩。
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专业课》成绩高低排序。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最终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教育体育局共同组织,由两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复查核实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组应全面、客观、公正地考察应聘人员,广泛听取意见,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并据实填写考察材料。
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学校。对体检、考察及择校后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凤阳政府网、凤阳教育网和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相关报批程序,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批复文件,聘用单位办理相关聘用、入编等手续。
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国办发〔2002〕35号、皖政办〔2006〕13号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及时到编制部门办理编制核销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本方案相关事项由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凤阳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0550-6722407(县纪委)
0550-6730861(凤阳县教育体育局监察室)
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凤阳县教育体育局
201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