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凤阳三中2015年公开选调教师的通知
为了促进教师有序交流,逐步完善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有效解决凤阳三中大班额问题。根据《凤阳县中小学机构和人员编制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选调教师15名到凤阳三中任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原则
选调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选调人数
根据凤阳三中缺编情况与工作需要,拟在全县在编在岗教师中公开选调初中教师15名(详见附件1)。
三、选调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体健康的我县在编教师。
2、2012年9月1日前参加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
3、男教师年龄为1975年8月4日以后出生,女教师年龄为1977年8月4日以后出生。
4、报考教师的学历为本科及以上。
5、具备报考学段学科教师资格或同学段近三年内连续任教的学科(任教学校出具连续任教证明且由任教学校校长签字认可)。
6、加分条件
(1)任教以来获国家、省、市、县党委、政府表彰的优秀(先进)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模范教师、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分别加3分、2分、1分、0.5分;获国家、省、市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优秀(先进)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模范教师、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分别加2分、1分、0.5分。以上各项加分只取最高一项,不累计加分。
(2)任教以来被评为省级特级教师、教坛新星、市级学科带头人加2分;市级教坛新星、骨干教师加1分。以上各项加分只取最高一项,不累计加分。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5年8月5日—8月7日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凤阳县教育体育局一楼北侧人事与师资股
3、报名要求:
(1)本次选调每人限报一个学科。
(2)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签章的《凤阳三中2015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信息表》(附件2)一份,近期2寸同底正面免冠照片3张,报名费45元/人。
(3)加分材料。报名时,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提供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学校加盖公章),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
(4)报考人数与选调岗位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小于2:1;比例不足2:1的,应按2:1的比例扣减相应岗位选调指标。
(二)选调办法:
公开选调采取笔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由县人社局、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在监察局全程监督下进行。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笔试内容:初中层次的学科知识占1/3,高中层次学科的知识占1/3,教学实践知识占1/3。
(3)笔试时间:8月14日上午8:30—10:30
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凤阳政府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凤阳教育体育局网站公布。
2、考核
(1)由县监察局、人社局、财政局、编办、教育体育局联合组成考核组,对入围人员进行考核并确定加分分数。核准后的加分分数在相关网站公示3天。
(2)经考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选调
A、近三年受过党内、行政处分的;
B、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审查的;
C、受过刑事处罚的;
D、违反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
3、确定选调对象
(1)分数合成:总分=笔试分数+加分分数。
(2)确定选调对象:
按学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选调人员。若总分出现并列时,依次按笔试成绩高低及教龄长短顺序确定选调人员。条件仍然相同的人员,增加面试程序。选调人员确定后在相关网站公示3天。
五、工作要求
为了加强选调工作的领导,保证选调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凤阳县2015年部分学校定向选调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本次选调工作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人社局、教育体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县财政局、编办等相关部门配合,县监察局负责全程监督。
选调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报名参加选调考试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考试考核中的各项纪律规定。若违纪违规,一经举报查实,将取消选调资格并追究违纪责任。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必须坚持原则,清正廉洁,公道正派,依法办事,违纪将给予严肃处理。选调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的监督,以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报名联系电话:6730886
举报电话:6722407(县监察局举报中心)
6730862(县教育体育局监察室)
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凤阳县教育体育局
2015年7月30日
附件:1、《凤阳三中2015年公开选调教师分科计划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