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滁州市南谯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文件规定,经区政府同意,2015年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2015年度滁州市南谯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含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5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岗位计划表》)。
其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25周岁以下”为“1989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于2015年6月10日在滁州教育网(http://www.czjy.cn)、滁州市南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nq12333.gov.cn)、滁州市南谯教育网(http://www.cznqjy.cn)等网站统一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19日— 6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滁州市南谯区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地址:南谯政务新区6号楼219室;联系电话:0550-3113221)。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集中统一报名方式,并进行资格初审。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如实填写《2015年度滁州市南谯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请用A4纸打印),并签署“诚信承诺书”。
(2)提交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
(3)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的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15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毕业证等材料尚未取得的,须提供学生证原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所在学校盖章的“2015年毕业,现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材料等;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5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5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人员,须出具个人承诺书,承诺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在2015年7月31日前仍未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相关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任职两年以上年度考核称职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人员,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按规定兑现加分政策。报名时须携带相关服务证书和材料在报名现场审核,逾期不再补办。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4)在编正式工作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专业测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发放准考证(7月7日—8日携报考人员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6、其他:
(1)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按照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3:1,其中:幼儿园学前教育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报考人员一经确认报考岗位,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可在2015年6月27日到南谯区教育体育局人事股改报其他相关岗位。
(2)农村特困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由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考生家庭低保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由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相关部门出具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户口簿原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