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凤阳县招聘教师现场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皖教秘师〔2015〕28号)文件精神,现将2015年凤阳县招聘教师现场资格复审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请考生仔细查阅本通知附件,凡进入资格复审对象公布范围的人员,请自行打印《2015年安徽省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考试资格复审信息表》,于7月22日-7月23日正常工作时间至凤阳县教育体育局一楼北侧人师股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2.经资格复审不合核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3.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招聘岗位规定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4.政策加分人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5.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经省物价局核准,现场资格复审合格考生,每人交纳80元专业测试费用。
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凤阳教育网相关通知,我局不再另行通知本人。
附:2015年凤阳县招聘教师现场资格复审对象名单
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凤阳县教育体育局
2015年7月20日
相关附件:2015年凤阳县招聘教师现场资格复审对象名单.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