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平桥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关于平桥区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信平人[2007]27号)规定,结合我区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3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职位
招聘教师236名,其中:乡镇农村小学(含寄宿制小学)教师170名,幼儿园教师61名,特殊教育专业教师5名。
二、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专科及以下学历应具有信阳市户籍或信阳市户口生源(指原是信阳市户口,因就读统招的全日制高校现户口暂未转回人员)。在平桥区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专科毕业生(未在平桥区就业),参加平桥区“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并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专科学历的大学生村干部以及报考特殊教育学校的和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户籍限制;
6、学历、专业及资格要求:报考农村小学教师需具有专科及其以上学历或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体育、音乐、美术职位需具有相应专业或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园教师需具有专科及其以上学历或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中专幼教专业毕业生,具有幼教(学前教育专业)教师资格证;报考平桥区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需具有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的特殊教育专业或具有特殊教育专业教师资格证。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不能报考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5、不符合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三、报名时间、方法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4日至8月16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2、报名地点:平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养老保险服务大厅(北厅)。
(二)报名方法及要求
1、报名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到报名点报名。
在职人员还须提交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信。
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手续。
报名时填写《信阳市平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报名登记表》可登录平桥新闻网网站自行下载打印。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须现场进行信息采集,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报名。
2、报考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3、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报考人员须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不符合条件或不愿意改报的,退还所交费用。
4、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隐瞒、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参加或聘用资格。
5、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5年8月20日上午8:30至11:30和8月20日下午15:00至17:30持本人身份证及报名考务票据到现场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