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我县教育事业的实际需求,同时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县教育事业的全面发展,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按照《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2007〕55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1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全面考核、严格程序、确保质量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台前县第一高级中学招聘教师11名:语文3名,英语3名,历史1名,地理1名,物理1名,化学1名,生物1名,均为全供事业编制,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其中,面向从我县入伍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定向招聘教师2名。定向招聘岗位因报名人数未达到比例而递减或取消的名额,相应调整为面向社会招聘名额。
招聘岗位和数量,详见附件《台前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且所报考岗位学科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一致;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8月3日后出生);
6、身体健康,具备从事教育工作必需的身体、素质等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以及曾被判刑、劳教或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以及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违反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的;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5、台前县教育局所属学校在编教师;
6、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pyrsw.gov.cn)、台前县人民政府网站(www.taiqian.gov.cn)、台前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发布,同时在台前县政府综合办公楼、台前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台前县第一高级中学办公楼张贴公告。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8月12日至8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报名地点:台前县行政服务中心610办公室。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现场采集信息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整个考试聘用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件及相关信息必须保持一致。
报名费用:缴纳考务费30元。
报名材料: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台前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份。
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须持以上证件材料及本人户口本、入伍通知书和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者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人数与相应拟招聘岗位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3:1的,相应核减拟招聘岗位数,核减后仍达不到3:1的,经台前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该岗位不再进行招考,退还报名者所交的考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