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南通市通州区镇(区、园、街道)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幼儿园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育水平,经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5年南通市通州区镇(区、园、街道)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5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至1997年8月期间出生);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幼儿园从事幼教工作5年(含)以上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0年8月及以后出生)。
3、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考生报考不限户籍;大专学历的考生限南通市通州区户籍或生源(户籍落户时间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5年南通市通州区镇(区、园、街道)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审查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2.报名网址:通州人才网(http://www.tzrcw.gov.cn)
3.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5年8月16日9∶00-8月18日16∶00。
4.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8月16日9:00~8月19日16:00。
5.缴费确认时间:2015年8月16日9:00~8月20日16:0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进行缴费确认(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视为报名成功。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进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报名未成功。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一致;资格未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2.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所填信息应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保持一致),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snt.lss.gov.cn)、通州人才网和通州区教育门户网站(www.tzjy.gov.cn)公告。报名结束后,报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岗位的应聘人员,由通州区教育局通知,符合其他招聘岗位条件的,可在网上改报其它岗位,改报名时间:2015年8月21日13∶30-16∶00。
4.通州区教育局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审查,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其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5.网上填报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6.根据南通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通知》(通价费〔2008〕52号)精神,本次公开招聘向考生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参加面试(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收取面试(综合素质测试)费100元/人;体检费按实收取。
7.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经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2015年9月2日(09:00-16:00)登陆通州人才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有问题,请与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513-86513162。
三、笔试、资格复审、综合素质测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由通州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和心理学基本原理(占分比60%,上述内容不指定大纲和教材),教案设计(指定幼儿园相关教材,占分比40%)。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通州人才网和通州区教育门户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