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试人选: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应聘同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若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岗位(岗位代码06-10)免笔试时,通过资格审核并已经缴费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由开发区公开招聘专业教师领导小组对拟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人选应如实提供符合应聘条件的相关材料。经审核符合应聘条件的,发给《面试通知书》。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明原件的应聘者(含自愿放弃)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通过的面试人数不足核减后岗位实际招聘数3倍的,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均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淮安市高级职业技术学校网站(http://www.hagzx.cn)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3.面试形式:
应聘物流、建筑、中文、数学、会计学、电子商务教师岗位(岗位代码03、04、06、07、09、10)的面试采取试讲与答辩的方式进行。其中,试讲占60%,答辩占40%(成绩计算环节均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四舍五入,下同)。辅导员岗位(岗位代码05)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应聘数控、模具、计算机教师岗位(岗位代码01、02、08)的面试采取试讲与答辩、技能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试讲占40%,答辩占20%,技能测试占40%。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试讲(含答辩)方式:试讲内容为备课、试讲和答辩。①备课。由应聘人员现场抽签确定试讲课题,围绕试讲课题进行备课,备课时间为60分钟。②试讲。应聘人员试讲时间为10分钟,试讲结束后上交教案。③答辩。围绕试讲、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动态等方面进行答辩,答辩时间为5分钟。
技能考核方式:考生根据专业技能测试要求,运用现场提供的仪器、设备等,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测试项目。
4.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应聘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需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四)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总成绩(成绩计算环节均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岗位免笔试时,其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实际岗位招聘人数1:1(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同分的,取试讲成绩高者)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由开发区公开招聘专业教师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苏教人〔2010〕14号文件执行;考察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5年上半年淮安市市属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参加体检前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考生,取消其体检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个人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uaian.gov.cn/)、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淮安市高级职业技术学校网站(http://www.hagzx.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聘用与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聘用人员聘用后两年内未取得中职或高校教师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开发区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
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审计局):0517-83718789;
开发区人社局:0517-83716680;
淮安市高级职业技术学校纪委:0517-83719268
报名咨询电话:0517-83711960,83715028
六、本公告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专业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2:2015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专业教师考试专业参考目录.rar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专业教师领导小组
2015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