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冷水滩区教育系统面向区外选调优秀教师的公告
为加强我区名师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不断提高冷水滩区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区外选调部分优秀教师。现就选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1、身体健康、政治素质好,热爱党的教育事业。
2、高中教师第一学历具备师范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非师范类需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第一学历具备师范类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非师范类第一学历需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第一学历具备师范类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非师范类第一学历需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且取得教师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专业技术水平高,荣获市级及以上的骨干教师或优秀教师或优秀班主任或道德模范或优秀教研员的光荣称号,或者省级及以上的课堂教学比赛中取得二等及以上的奖励;
5、教学成绩优秀,在同类学校名列前茅;
6、年龄在45岁以下的特级教师可放宽其他条件,直接纳入考察对象;
二、选调对象
除音乐、体育、美术以外,区外中小学优秀教师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
2015年7月15日 ----7月25日
2. 报名地点:冷水滩区教育局教师管理中心;
3. 报名及资格初审:
由本人填写《冷水滩区选调区外教师报名表》(见附件-),并持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业绩及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本人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在规定时间内到冷水滩区教育局教师管理中心;并由教育局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凭报考者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报名。
4、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区组织、区纪委、区人社局、区教育局会审。会审合格后报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并经相关领导批准后,进入体检政审程序。
(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区组织、区纪委、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共同组织。
(三)、政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对拟选调人员进行政审。由区组织、区纪委、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共同组织。
(四)、选调人员的确定
经体检和政审合格的人员,按学校和岗位的需要造册报区领导审定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选调人员的待遇和管理:
(1)选调人员安排在城区相应学科短缺教师的学校和马坪学校任教。到马坪学校工作的人员,给予一次安家费2万元,但至少在马坪学校服务5年。
(2)选调的人员聘任为我区骨干教师并享受骨干教师待遇。
(3)选调人员必须在我区教育系统至少服务5年。若5年内要求辞职的,须按“竞业限制”的原则赔偿违约金1万元和赔偿专项技术培训费,给予了一次性安家费的人员,须另按一次性安家费的两倍的标准赔偿违约金。
(4)选调的人员若要求调离我区教育系统,需经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要求
选调区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区组织部,区纪委,区人社局、区教育局联合组织实施。各有关人员务必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严肃人事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区外教师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区外教师选调工作中,对弄虚作假的当事人,一经查实,已经办理了调动手续的,将责令学校予以解聘;正在办理调动手续的,立即终止办理手续。
冷水滩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
201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