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市公开招聘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公告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15〕1号)规定,现将2015年北流市公开招聘特岗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
本次我市共招聘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200名,其中初中教师90名,小学教师110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在《全国特岗招聘网》报名北流市“特岗教师”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
3.报名者属于以下两类人员中的一类即可。
⑴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少量紧缺专业应届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和初中音乐、美术、地理学科)。
⑵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1985年6月1日后出生)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往届本科毕业生。
4.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5.对已取得2015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训计划”研究生免推资格的27名广西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学院应届本科生,按照《关于做好2015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训计划”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14〕58号)要求,招聘为2015年特岗教师。
6.已招聘为特岗教师的,在三年聘期内不列入招聘范围。
7.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8.已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书或聘用合同且服务期限未满的不列入招聘对象范围。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三、招聘办法
(一)资格复审
1.复核的对象、时间、地点
复审对象:在《全国特岗招聘网》报名北流市“特岗教师”并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人员。
复审时间:2015年7月8日—9日
复审地点:北流市教育局七楼(北流市二环西路0173号)。
2.审核办法
市公招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编办人员对已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现场审核,小学语文分岗位①、岗位②由考生现场报名后审核。审核按《北流市2015年特设岗位教师招聘资格审核工作方案》(另行印发)的规定进行。
3.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应、往届毕业生均须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交普通话等级证,非师范类毕业生还需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师范类毕业生还需提交入学当年招生计划、学习成绩单、课程设置、教育教学实习鉴定)、《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成绩单)及其它求职材料。
(2)专科师范类毕业生须提交学校出具的师范类专业证明或入学当年招生计划。
(3)普通高校全日制往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任教学校及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任教证明。
(4)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须提交大学生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志愿服务证及其它有效证明材料。
(5)在大学就读期间,获得政府奖学金或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者,须提交荣誉证书和文件或文件。
复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
(三)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
通过政审计分的方式,按计划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不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政审分不计入面试总分)。政审计分满分为20分,计分办法如下:
(1)学历分:本项最高分为8分。其中一本院校毕业生加8分,二本院校毕业生加5分,三本院校毕业生加3分。
(2)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加3分。
(3)荣誉分:本项最高分为6分。其中优秀毕业生加3分,政府奖学金加3分。每项荣誉分只计一次,不重复计分。
(4)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加3分。
如政审分相同,依次以学历及毕业院校类别(一本、二本、三本)、师范类、学位、优秀毕业生确定名次先后。如还相同,再依次以北流籍、党员确定名次先后。
2.公布面试人选
2015年7月10日在市教育局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同时发布面试公告。
3.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主要考察考生适应岗位的知识能力,包括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预测应变能力、人际关系协调能力、情绪控制能力。
面试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工作邀请纪检监察部门的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的,其面试成绩要达到面试满分值的60%以上为合格,否则不能聘用。
4.面试考官组成
每个考场设立5至7人的面试考官小组。
5.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15年7月14日(上午8:00点开始)。
面试地点:北流市南园明德小学(北流市城中路0312号)。
6.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全部结束后,在市教育局公布面试成绩。
(四)体检
1.确定体检人选。根据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
如遇到考生面试成绩相同,依次以学历及毕业院校类别(一本、二本、三本)、师范类、学位、优秀毕业生确定名次先后。如还相同,再依次以北流籍、党员确定名次先后。
如设岗学科出现实际应聘人数不足设岗数,对空缺的名额,经公招领导小组同意,可调整到生源充足的其它学科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入体检。
2.体检标准。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按学科岗位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3.体检时间:
初中教师岗位:2015年7月16日
小学教师岗位:2015年7月17日
体检地点:待定。
(五)选岗、签约
选岗、签约对象:体检合格人员。
选岗、签约:
1.按面试成绩高低次序进行选岗,岗位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选岗时间:2015年7月24日(参加选岗考生上午8:20集中,8:30分开始选岗)。
选岗地点:北流市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影剧院。
2.签约对象选岗后与设岗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书。
签约时间:2015年7月24日上午
签约地点:北流市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影剧院。
四、上报审批及聘后管理
招聘工作全部结束后,由市教育局将我市拟聘人员名册上报到自治区教育厅,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培训后正式聘用。
特岗教师聘任期间,由我市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及《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事厅编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管理的通知》(桂教师范〔2007〕57号)文件有关要求进行管理,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
五、招聘监督
公开招聘“特岗教师”考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做到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未尽事宜,由北流市公开招聘特岗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
北流市教育局
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