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内容为本学科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笔试科目为一科,总分100分。
笔试时间:2015年7月17日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面试
需要进行面试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该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如同一岗位面试对象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最后一道题的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若笔试最后一道题的得分相同的则一并进入面试。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岗位,经州人社局批准,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采取试教和回答问题的方式进行,以具体方案为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由县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进行笔试面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体检对象,笔试成绩也并列的,按照学历层次高低排序进入体检;不需进行面试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同一岗位体检对象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最后一道题的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须到县以上医院进行。由县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体检。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中出现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不需面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核对象,由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人员为拟聘用对象。若因考核不合格等出现空缺名额的,按体检递补办法依次递补。
(八)聘用
拟聘对象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拟聘人员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工作岗位,若出现成绩相同的情况,按笔试最后一道题的得分高低依次选择工作岗位。如不按规定选择工作岗位,取消聘用资格。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和县人社局审核报州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应聘者一经聘用,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五、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在龙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查看公告及相关信息。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请自行从网上下载,并填写规范。
(三)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四)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录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假借人社、教育部门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人社、教育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本招聘方案由龙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龙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743-6230186(县人社局)
0743-6236835(县教育局)
监督电话: 0743-6222288(县纪委)
龙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龙山县教育局
2015年6月29日